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山东省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是怎样的

山东省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是怎样的1、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2、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3、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劳动者辞职赔偿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赔偿费用。在辞职的时候,劳动者一定要让单位开具辞职证明然后公积金或者是社会保险也进行转入,这个是对下家公司的负责,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别家公司不可以聘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务合同转劳动合同是否被法律允许?
      劳务合同转劳动合同是否被法律允许?劳务合同转劳动合同是被法律允许的,只要劳动者和企业协商一致是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的。二、劳务合同改成劳动合同好......


·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建筑工程在现代并不少见,每年有大量的建筑工程投入市场被使用。国家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时候,专业的验收单位是有验收的......


·招商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招商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现在各地政府都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为了做好招商代理工作,政府会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招商。双方就招......


·工伤认定后单位辞退怎么办?
      当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后,可能会导致暂时或永久无法工作,公司可能就会想要受伤员工离职,员工也会担心这种事情发生。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可以做好工......


·一般保证中的先诉抗辩权什么时间行使?
      一般保证中的先诉抗辩权什么时间行使?现在很多借款合同都附带一个担保合同,这就涉及到保证人。像主合同中的债务人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


·工商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工商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一、工商变更法人需要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老年人买房子注意什么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老年人买房子注意什么手续?五招辨别“黑中介”为防止上当受骗,湘潭房产网购房专家教您如何辨别“黑中介”:“一看”:进门先......


·房屋产权到期续费是一年一续吗?
      房屋产权到期续费是一年一续吗?产权到期可以自动续期,但续期的费用并没有明确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


·写借条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写借条时有什么注意事项人们在借钱给他人时应该与债务人之间签订借款协议,或者是让债务人写下借条,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借款事实。在借钱给他人时,写借......


·主动行贿1万元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主动行贿1万元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买卖他人银行卡50张什么罪
      首先,其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其次,买卖银行卡行为过程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