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试用期结束不转正怎么办

试用期都是有一定期限的,而法律规定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当然,要是劳动者顺利的度过了试用期的话,那么试用期结束的,单位一般是会给予转正。但实践中有劳动者遇到试用期结束单位不转正的情况,此时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怎么计算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结束不转正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出台所希望促成的一大目的。之所以国家要如此重视劳动合同,就是希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上的约定履行,而避免口头协议的不稳定。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常见的条款,在这段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考察对方,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段期间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都比较低。
  当试用期结束时,企业有义务评估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并决定给予转正与否。而企业却无视试用期的结束,久拖不决,既不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给予转正后待遇,是错误的。
  1、工作表现不佳为何试用期内不提,而直到员工询问为何未按劳动合同约定给予转正工资时才搬出这个理由,显然错过了单位主张权利的时间;
  2、经济形势变化,职位撤销,需要调整岗位,与试用期员工表现也没有任何关系,这和给予转正工资也没有关系。
  企业根据需要撤销岗位是正常的内部管理行为。发生这样的事件后,企业应该妥善安置员工:可以与员工协商调整工作岗位;也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但这不是不给转正员工约定好的工资的借口。
  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且这时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的状态,在这个阶段,用人单位会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而通常在试用期结束后,单位就会予以转正。当然,也不排除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才辞退的情况。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院的医疗风险管理
      1医疗护理业务工作方面。①促进院、科两级专业技术责任制度;②实施临床程序守则以减少不同单位临床做法上的差异;③实施急症分流制度;④制定药物使......


·欠款不还是否诈骗?
      欠款不还是否诈骗?我们经常出于哥们义气或者是避不开的人情事故,而借给他人钱财。令我们苦恼的是,欠款不还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人问,欠款不还是否诈......


·担保公司未代偿抵押物被查封了该怎么办?
      担保公司未代偿抵押物被查封了该怎么办?一、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租赁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担保;个人消费贷款担保、个人经营性......


·一、女人重婚罪最多判几年?
      一、女人重婚罪最多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


·买卖合同欠款诉讼证据的规定是什么?
      买卖合同欠款诉讼证据的规定是什么?一、买卖合同欠款诉讼证据的规定是什么?买卖合同欠款诉讼证据的规定是: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区别在哪里
      最主要的区别是看是走私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达到的,涉嫌走私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达不到的,属于普通走私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走私罪是违......


·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具体是什么?
      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具体是什么一、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具体是什么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


·没签合同能直接离职吗
      因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如果你在一月内想要辞职,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


·分居满两年可以离婚吗?
      分居满两年可以离婚吗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分居满两年离婚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去全面把握:......


·口头约定的合同有效吗?
      口头约定的合同有效吗人们往往错误地将合同理解为“书面合同”,认为只有白纸黑字地写下来的才是合同。其实,除了书面合同以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更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