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使用信用卡后还不上后果是什么

使用信用卡后还不上后果是什么1、高额利息和滞纳金信用卡不还款持卡人将不再享受信用卡免息期,将从消费当天开始计收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按月计算复利。几万元的欠款不到几天,就会产生上千元的利息,时间越长利息越高。超过信用卡免息期不及时还款的,银行将向信用卡持卡人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比例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超过一定时间银行会对持卡人收取更高的罚息。2、个人信用污点个人信用记录有多重要,只要你申请过信用卡或是申请过贷款就知道了,一旦你的信用记录有了污点基本想申请信用卡就会很难,这还不是最麻烦的,最糟糕的是未来如果你想买房子有了信用污点,房贷的贷款额度要比别人的少利率,要比别人的高,如果逾期严重申甚至想要多花利率,银行也不会贷给你。3、信用卡被停卡信用卡不还款,银行就会收回给予持卡人的循环信用,信用卡就会被停卡。对于多次拖欠还款或长期拖欠大额欠款,银行会认为该持卡人具有较高的还款风险,从而会停止该张信用卡的使用,并向持卡人追讨欠款,遭遇银行追讨信用卡欠款仍然不还的,银行可能会申请拍卖持卡人其他固定资产。4、恶意欠款将被判刑信用卡欠款超过三个月未还,就会被视为恶意透支,银行即可以启动司法诉讼程序。我国刑法规定信用卡透支50000元以上,欠款长达个3月以上,并经银行3次以上催缴拒不偿还的,司法机关将采取相应措施(50000元以下刑事拘留)。二、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金额要求根据《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认定为 “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认定为 “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如今,人们对信用卡的使用是比较普遍的,但这种超前消费方式,也给有些人带来了麻烦。有的人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没有遵守国家及发卡银行的规定,超出自己经济能力外过渡消费,造成生活困境,而欠下的信用卡债务也不能按照约定进行偿还,这种情况下其实所要承担的后果还是不少,而要是严重的话甚至有可能被认定构成刑事犯罪,从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七级赔偿标准2018年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七级赔偿标准2018年是怎么规定的?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


·离婚不给小孩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不给小孩抚养费可以吗?必须要给抚养费;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


·退伍军人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一、退伍军人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关于退伍军人的安置,国家一直都有优惠的政策。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


·大多数人在合适的年龄都会走入婚姻的殿堂
      大多数人在合适的年龄都会走入婚姻的殿堂,现在的观点认为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结合,我国的习俗是在结婚前男方要给女方彩礼,女方带嫁妆......


·一个人一直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个人一直欠钱不还怎么办?一、一个人一直欠钱不还怎么办?如果一个人一直欠钱不还可以采取起诉的方式维权,首先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欠款欠条、......


·一、离婚无共同债务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无共同债务是合理的吗?离婚无共同债务是合理的。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进行偿还的。但是如果是其中一方由于赌博、涉黄、购买奢侈品......


·还款时借条丢了收条管用吗?
      还款时借条丢了收条管用吗?还款时借条丢了,写收条是可以的,在没有收回借条的情况下可以证明已经还款的作用。“收条”是收到别人钱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


·离婚的财产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的财产和债务如何处理?离婚的财产和债务由双方自主的协议来进行一个处理,比如说其中一方拥有所有的财产,另外一方承担所有的共同债务都是可以的,......


·公司合并后原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合并后原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一、公司合并后原债权债务的处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


·跨国并购的动因是什么
      跨国并购的动因是什么随着现在经济的飞速发展,现在市场的激烈竞争,企业想要扩大市场会选择并购,有的企业会将市场扩展到其他国家,来提高企业的知名......


·居间合同委托人的任意解除权如何行使
      居间合同委托人的任意解除权如何行使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