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注册商标无限次续展可以吗

注册商标无限次续展可以吗企业商标续展主要是指企业商标在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商标续展注册,商标续展审核通过后,商标有效期从商标续展之日起算有效期为十年,目前国家对商标续展次数没有做限制,也就是说商标可以在到期前进行续展,可以无限期使用。二、企业商标续展办理途径企业商标有效期届满前通常会提前6个月进行申请续展,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商标局对商标提供6个月的续展期,若超出商标续展期则不予续展,续展期内进行续展需要额外收取续展费用,申请商标续展有两个途径,分别为:1、前往已在商标局备案的第三方商标代理机构委托办理商标续展;2、商标续展申请人直接前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续展手续。三、注册商标续展的相关知识1、商标续展的办理:a.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份,注册商标的商标图样五份,《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一份,并交纳续展注册的费用。b.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2、商标续展的次数及续展有效期: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其有效期仍为10年。商标权人可以办理无数次商标续展,即一直使用该商标。3、申请续展注意事项(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通常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之前的12个月,就可以开始就注册商标申请办理续展手续,一旦续展成功,那么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又会延长10年。至于怎么办理商标续展,要么是商标所有人自己去当地商标管理部门申请,要么委托专门的中介机构来代为办理商标续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姻续存期间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婚姻续存期间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可以公平平等的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归属问题上,我国实行的......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该找谁解决?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该找谁解决?针对不同的质量问题,业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找寻不同对策。1、只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鉴定后,确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


·刑法虚假出资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法虚假出资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一、虚假出资的概念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


·工伤伤残鉴定费用是多少?
      实践中会有一些劳动者在工伤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如果受伤情况较为严重,可能会影响到劳动能力的,需要对该劳动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待工伤鉴定结果出......


·直到现在为止还是有人不了解醉驾这种行为,会给自己以后的生活带
      直到现在为止还是有人不了解醉驾这种行为,会给自己以后的生活带来多么严重的影响。甚至有人会觉得醉驾和酒驾一样,都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要知道违法......


·什么是劳动保障协理员?申报条件是怎样的?
      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不同的职业名称,代表着不同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并且每一份工作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而且都是平等的。那么,什么是劳动保......


·征地补偿纠纷起诉状范文
      征地补偿纠纷起诉状范文在我国,繁多的征地事件中总会出现一两起征地纠纷。而在这些征地纠纷案件中,相关的补偿纠纷又占大多数。可是,很多人在遇到......


·非法集资与传销竞合有什么区别?
      非法集资就是一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一些其他单位,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众非法的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非......


·一、误工费停工留薪期最高院的规定是什么?
      一、误工费停工留薪期最高院的规定是什么?依据民事领域的填平原则、实际赔偿原则精神,在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竞合时,如果已获得误工费赔偿,依就高......


·公司法中分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现阶段经济不断发展,国家鼓励创业,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不断壮大,延伸到很多分公司的产生。很多相关人不了解公司法中分公司的规定,......


·如果夫妻离婚房屋谁优先
      尽管我国的房价,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非常高的,但是为了结婚,您可能会通过多种方式购得一套房子。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在结婚以后,没能很好的处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