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规定开报废车怎样处罚

法律规定开报废车怎样处罚
  
  一、开报废车怎样处罚
  
  开报废车辆上路被抓会对驾驶员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并对报废车辆进行收缴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事故哪些情况会被交警扣留车辆?
  
  交通肇事后,交警可以扣留车辆的情形有: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如今,机动车每年都是要求年检的,而年检其实也就是对车辆作出相应的检查,若是发现达到了报废的标准,那么将直接予以相应的处理,同时也不会让驾驶人员再驾驶该报废车上路,毕竟达到报废标准的,再上路的话肯定是很危险的,极易引发一些交通事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无偿技术服务合同是否需要赔偿责任
      无偿技术服务合同是否需要赔偿责任?1、无偿合同在实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中,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不符合损害赔偿的宗旨。无偿合同损害赔偿除了要有合同一方......


·上门女婿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标准
      男女结婚的,大多时候都是女方到男方家居住,同时户口往往也会迁入都男方家。但也会有男方入赘女家的情况,也就是我们说的上门女婿。那么上门女婿离婚......


·公司法表决权有何规定
      公司法表决权有何规定?一个公司在决议重大的事情的时候,往往会召开股东大会,而公司里的股东通常都有表决权,共同对公司的事务进行表决处理。公司法......


·婚前房产有贷款婚后如何分割
      婚前房产有贷款婚后如何分割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


·新员工办理入职后多久签合同?
      初入职场的人都知道,在入职后需要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入职后的合同签订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新员工办理入职后多久签......


·怎么撤销监护人资格,谁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怎么撤销监护人资格,谁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1、谁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


·当事人变更合同有效吗
      当事人变更合同有效吗一、《合同法》规定: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


·什么是教唆犯?
      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故意引起他人实行犯罪的决意的人。教唆犯成立的主要特征有以下两个方面:       ......


·上海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集资诈骗属于诈骗的一种,上海市每年都发生一些集资诈骗案件,给当地的群众带来了不小的财产损失。群众上当受骗后,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符合......


·侵犯名誉权需要什么证据
      侵犯名誉权需要什么证据一、侵犯名誉权需要什么证据(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


·高速路征地补偿树木标准是什么?
      国家要是建设一条高速公路就会占用大量的土地,而这些土地一般都是从农民所耕种的田地中而来,而这些田地上除了一般的农作物以外可能还会有农民所种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