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辞退员工调岗调薪应该如何维权

公司辞退员工调岗调薪应该如何维权?1、公司有权对企业内部机构进行调整,并且调动工作,但是须重新签订有关工资待遇的合同。其次,如果业绩较差,可以重新学习上岗,第三公司解除合同,需要给予补偿,按照一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计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算,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工作岗位属劳动合同的变更,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你有权利拒绝调岗。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4、首先要求单位出具上面的辞退通知书,否则继续上班,拒绝办理离职手续。5、无故辞退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6、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要工资,从辞退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二、无故辞退,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你支付赔偿金。为此,你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发生的辞退争议问题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进行维权。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三、支付赔偿金的规定。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并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提交材料后,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在5日内给予立案,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2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单位应当履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肇事罪精神损失赔偿标准取决于哪些因素
      交通肇事罪精神损失赔偿标准取决于哪些因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


·二审上诉期间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可以吗?
      二审上诉期间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可以吗?一、二审上诉期间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可以吗?二审期间可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


·单位与个人行贿共同犯罪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一、单位与个人行贿共同犯罪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1、单位与自然人共同行贿中,单位起主要作用,自然人辅助犯罪的。如果单位没有达到构罪的起刑点数额,......


·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哪些一、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哪些1、出售车辆未过户,登记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


·一、工伤复发后要求工伤重复赔偿是否合法?
      一、工伤复发后要求工伤重复赔偿是否合法?工伤复发后要求工伤重复赔偿是合法的,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


·罚金是主刑的一种是否正确
      我国法院有时候在审判的时候,除了对犯罪嫌疑人未进行主刑上的宣判以外,另外在有些情况下,还会适当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罚款的处罚。至于罚金的处罚规......


·破产保护管理是怎样的
      破产保护管理是怎样的我们常听到许多濒临破产的企业提到破产保护管理的话题,而在现实生活中,破产保护管理也有效的防止了许多企业濒临破产的问题,那......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房屋在买卖的时候不仅仅需要卖方提供房产证,还需要提供房产使用证。这两个证件是缺一不可的。如果,没有房产证是无法办......


·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注意事项有哪些?商标权的普通使用许可是商标许可类型之一,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


·监外执行期间犯新罪可以取保吗?
      一、监外执行期间犯新罪可以取保吗?可以取保候审,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也需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


·民事纠纷如何起诉 程序怎么走
      在现实的生活中,最容易发生的事情就是人与人之间发生口角,只要双方都不忍认的话,就非常的容易出事情,如果实在两个人调解不了的话,那就只有上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