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登记离婚户口本上写离异吗

登记离婚户口本上写离异吗在办理离婚或者结婚登记后:个人的户口本中不会自动显示婚姻状态,民政局也不会主动将离婚或结婚登记的情况通知派出所。如果本人未到公安机关变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则显示之前的婚姻状况;如果提交《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变更了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则显示“离异”。离婚后想变更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需要当事人本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户口本”婚姻状况“为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二、离婚登记时要审查什么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我们知道夫妻一旦解除了婚姻关系,那么两个人就应该是处于离异状态,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单身。那么之后,双方各自婚嫁就是自由的,只要符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满足了相应的条件,那么就是可以与他人再婚或者与对方复婚,重新恢复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辞退员工需要交纳个税吗
      辞退员工需要交纳个税吗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


·生效判决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能否被认定为“已被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不能被认定为“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裁判文书所确认的案件事实,是在诉讼各方当事人......


·检察院不批捕重新侦查期限
      检察院不批捕重新侦查的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要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检察院没有下达批捕申请。在侦查期间可以无限延长。具体的侦查情况依照案......


·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


·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是一件非常神圣严肃的事情,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要成立法律所认可的婚姻关系则必须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成立......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


·侵权责任法饲养动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而依法由动物饲养人或保管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行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由哪些构成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由哪些构成(一)行为人须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是指各级政府行......


·企业银行融资流程是什么?
      企业银行融资流程是什么?在企业进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企业的业务方面的扩张,很多时候需要进行融资。融资的话由于涉及到的金额都是比较巨大的,因......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赔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对由于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损失,进行一个经济补偿。那么单......


·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怎么办?
      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怎么办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