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遗嘱如何立才合法

遗嘱如何立才合法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4、被篡改的遗嘱;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二、多份遗嘱哪份遗嘱有效
  
  依据法律规定,在我国,遗嘱有五种形式,其中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每类遗嘱都有不同的要求,立遗嘱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所立遗嘱的形式,只要求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遗嘱人在生前就其遗产处理立下了多份遗嘱,且相互间的内容相抵触,在其死后,继承人应按哪份遗嘱去处分遗产会成为各继承人争议的焦点,若无法确定各份遗嘱的效力,则遗产将无法得到处理。那么到底如何确定各份遗嘱的法律效力呢?
  
  首先,需对每份遗嘱单个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是否有效
  
  再者,对比多份有效的遗嘱,依据法律规定确定最终如何分割遗产。
  
  所以有多份有效遗嘱存在的情况下,若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四种形式的遗嘱;但若有多份公证遗嘱存在时,则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若无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一份遗嘱为准确,也就是说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等同。
  
  《继承法》中规定的遗嘱形式主要包括了五种,也就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其中,除了公证遗嘱之外,其余的遗嘱形式,并不以办理公证手续为生效要件。而在订立遗嘱之后,也不会要求遗嘱人的子女必须在遗嘱上签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职工在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或受到单位逼迫而辞职的,通常可以
      职工在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或受到单位逼迫而辞职的,通常可以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补偿。但要是职工属于自动辞职的话,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自动辞职有......


·故意伤害使人死亡该如何处罚
      故意伤害使人死亡该如何处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直接走人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直接走人吗??通常上,劳动合同到期了,需要及时去办续签,要么就解除合同。而且,在合同到期的时候,一般公司需要确定续不续签......


·持刀抢劫未遂将如何处理?
      财产性犯罪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犯罪,其中抢劫罪严重危及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所以抢劫罪是财产性犯罪中的典型。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构成持刀抢劫,以......


·民事纠纷立案后的程序是什么?
      民事纠纷立案后的程序是什么?1、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2、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


·商业欺诈构成要件是什么?
      商业欺诈是一种欺诈行为,一般指的是在商业活动中恶意隐瞒自己的情况或者虚构相关情况给他人的判断造成偏差,欺骗他人来为自己谋利益的行为。商业欺诈......


·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是谁
      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是谁您知道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权利人是谁吗?其实这就是指,人身损害赔偿中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的主体。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的内......


·中小企业融资的十大方式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十大方式有哪些?一个企业只有资金充足,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一旦资金链断裂,企业很可能陷入经营危机。企业融资是重要的市场行为,如今......


·农村拆迁人员安置补偿方法有哪些?
      农村拆迁人员安置补偿方法有哪些?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


·夫妻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否允许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关
      夫妻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否允许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关于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如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处理;如没有约定或约......


·违章强制拆除程序是什么
      违章强制拆除程序是什么在城市建设发展中,政府对于建筑建设都有详细的规划,通常没有经过合法审批手续而修建的建筑都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违法建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