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拆迁中货币补偿中有哪些些风险?

拆迁中货币补偿中有哪些些风险?
  
  一、拆迁中货币补偿中有哪些些风险?
  
  风险一:是否足额补偿
  
  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来说,征收补偿费用的足额到位,才能保障自己的货币补偿能一次性或者分期到位。
  
  而拆迁补偿是否能足额到位,并不在被拆迁人的掌控当中,而是在政府的征收决策上。所以对被拆迁人来说,征收方是否能诚实守信,是被拆迁人需要承担的不可控风险。
  
  那如何来把控这样的风险呢?你需要知道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总金额大概是多少。如果总的补偿费用足够,那么你的足额货币补偿风险会相对降低很多。
  
  实践中,政府是不会主动的去告诉你该次征地补偿款的总额数的,你需要自己去找、去查。方法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内容信息。
  
  风险二:是否会有重大变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也就是说,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于补偿公告之日起确定。如果是货币补偿,则会在补偿公告后下发补偿费用。
  
  但这却是被拆迁人最容易吃亏的地方。因为一旦遇到征地拆迁,周围的房价、地价也都会随之暴涨。再加上房子的市场价仍然还处居高不下的状态,所以很可能在被拆迁人签了字,拿了补偿后,当初的房子价值会陡然增高,被拆迁人利益很显然的会遭到损害。这时候被拆迁人再拒搬迁,很可能会遭到强拆。
  
  这对被拆迁人来说,是选择货币补偿后,市场调控方面的风险。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可在之前的补偿合同中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和约定,以防止一些客观的重大情况变故。
  
  二、拆迁补偿费有哪些
  
  拆迁赔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一)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四)被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进行柴琴后需要先支付拆迁补偿费用获取了批准才可以进行拆迁工作的,这也是国家明确规定的事宜,在进行拆迁的过程中拆迁部门有做出违反相关规定后当事人也是可以进行投诉的。如果房屋的拆迁的补偿款不到位被拆迁人是可以拒绝拆迁的,同时也是可以向上级机关进行投诉和行政复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多处伤残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系数怎么计算?
      多处伤残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系数怎么计算?1、多处伤残赔偿系数《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附则及附录B的规定,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是按伤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期多久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期多久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内容是什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大概包括了下面的一些内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资料是十分重要的,对于此,相关的行政部门审查......


·农村电子商务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
      农村电子商务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一、农村电子商务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农村电子商务注册资本要求是并没有做出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自主约定注册资......


·民法总则商法人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商法人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人作为经济社会重要主体之一,对于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同时法人也具有法律上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法人的民事行......


·欠的赌债能不还吗?
      欠的赌债能不还吗首先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所有的赌博活动都不受法律的保护。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需要偿还。同时可以到公安机关举报赌博的行为......


·人民法院行政处罚可以吗?
      人民法院行政处罚可以吗?一、人民法院行政处罚可以吗?不可以。司法机关不同于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刑法中规定飙车是否违法?
      刑法中规定飙车是否违法飙车是违法行为,但是并不是犯罪行为。飙车,是对自身人身财产安全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也危害着其他人及公共秩序的安全,因而......


·暂予监外执行由哪个机关决定
      暂予监外执行由哪个机关决定(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服刑的......


·一、关于离婚协议中未分割的财产后期可以分割吗?
      一、关于离婚协议中未分割的财产后期可以分割吗?可以在后期进行分割处理,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


·被撤三的商标续展手续怎么办理?
      被撤三的商标续展手续怎么办理?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