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犯罪未遂,应如何处罚

对犯罪未遂,应如何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对未遂犯的处罚原则,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掌握的是对哪些犯罪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的未遂犯的处罚。因此,人民法院在对未遂犯科刑时,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被告人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可以不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按照处罚既遂犯的原则进行处罚。二、犯罪未遂的类型有哪些犯罪未遂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一)以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与否为标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 终了的未遂。1、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将他认为实现犯罪意图所必要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2、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还未将他认为实现犯罪意图所必要的全部行为都实行终了,因而未发生犯罪分子预期的犯罪结果。(二)以犯罪行为实际上能否达到既遂状态为标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1、能犯未遂,是指犯罪分子有实际可能实现犯罪,达到犯罪既遂,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例如,以刀杀人,将人砍伤后被行人抓住。如果不被抓住,完全有可能把人杀死,这就是能犯未遂。2、不能犯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因事实认识错误,其行为不能完成犯罪,不可能达到既遂,其中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具不能犯的未遂,即犯罪分子使用了按客观性质不能产生犯罪分子所追求的犯罪结果的工具,以致犯罪未得逞。二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即犯罪分子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当时并不存在,或因具有某种属性而不能达到犯罪既遂。在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之后,因为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得逞的,一般可以成立犯罪未遂。而要是在这阶段,是因为行为人自己的意志主动放弃犯罪的,则可以认定成立犯罪中止。虽然对未遂犯和中止犯的处罚都不会那么重,但相比而言,对中止犯的处罚要更轻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他项权证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他项权证是没有自动注销的这种功能的,所以我们如约的履行完毕了债务债权关系还得自己去注销的,恰好他项权证的办理和注销也是代表着整个抵押关系......


·个人独资的公司能分立吗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上报处理是怎样的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上报处理是怎样的?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三类(一)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


·被撞人误工费要求太高怎么办?
      被撞人误工费要求太高怎么办?首先进行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


·直接证据的含义是什么,哪些是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的含义是什么,哪些是直接证据直接证据在法官审理案件事实的时候,通常会发挥巨大的作用,他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无需其他证据进行佐证。......


·退商业车险过程是怎么样的,退保需要什么材料
      退商业车险过程是怎么样的,退保需要什么材料汽车保险退保流程第一步:向保险公司递交退保申请书。写一份申请书,说明退保的原因和从什么时间开始退......


·被辞退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发现,有的时候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是支付了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但在一些情况下却没有进行支付。其实并不是单位辞退员工就一定要支付补偿金,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必须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必须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后,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关系。经劳动者同意的,可以继续保留劳动关系,并给予劳动者一定的伤残补助......


·最新的国家土地承包政策有何亮点?
      最新的国家土地承包政策有何亮点?一、最新的国家土地承包政策内容有哪些?1、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特点?
      我国的土地在使用和利用上都有着较强的规定,土地的使用和出让的方式都有着一定的方式。土地的出让方式也有很多种类,出让就是其中的一种。下面我们就......


·劳动仲裁有没有财产保全程序?
      劳动仲裁有没有财产保全程序?劳动仲裁有财产保全程序,《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财产保全,其中第十五条规定:“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