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执行异议申请书买卖不破租赁是怎么认定的?

一、执行异议申请书买卖不破租赁是怎么认定的?
  
  执行异议申请书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适用须具备三个条件:
  
  其一,原房屋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其二,租赁物已交付于承租人;
  
  其三,出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让与第三人。
  
  特别是租赁物必须以交付承租人使用,作为租赁产生物权性质之法律后果的公示形式,只有如此,承租人才能据此对抗租赁物新的所有人,行使其合同 权利。
  
  二、 限制适用的情况
  
  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
  
  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和救济。其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不动产的处分权。因此,被查封的财产,债务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
  
  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
  
  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我国法律上对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有明确规定的,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买卖不破租赁的事实上,应当由司法机关对相关条件进行认定,在执行异议时如果符合条件的才可以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双方都在场吗?
      很多夫妻为了夫妻婚后和谐生活,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这样确定好夫妻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不易发生纠纷。那么,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双方都在场吗?对于这......


·一、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是什么?
      一、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是什么?(一)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


·80岁老人被撞能赔多少
      需要看案情,关于赔偿问题建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受害人的情况来确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出现人身伤......


·质押权优先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质押权优先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一、抵押的内涵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


·对于离婚房子更名费用是多少
      对于离婚房子更名费用是多少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


·50%注册资本的限制的目的是什么?
      一、50%注册资本的限制的目的是什么?50%注册资本的限制的目的是公司的股东为了使资金注入的安全性和本公司的可控性,一般新增注册资本不得超过50%......


·行政诉讼撤诉裁定可以上诉吗
      1、行政案件撤诉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原告主动要求撤诉;另一种是原告经传唤,在规定的时间没有参加法庭的审理,所以法院依法按照原告撤诉处理。撤诉裁......


·永泰县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永泰县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永泰县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征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费(按安置人口算,每人补偿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商标续展提前多久才能续展?
      商标续展提前多久才能续展?一、商标续展提前多久才能续展?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保全裁定可以吗
      一、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保全裁定可以吗国家对于土地实行一户一宅也是为了更好的对宅基地的管理,不允许土地使用权保全的办理。二、保全裁定债......


·什么是代为继承?
      什么是代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比被继承人先死亡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其长辈应得的遗产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