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23商标续展规定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2023商标续展规定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商标续展规定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二、商标续展流程是怎么样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因此,尚处在异议、异议复审、异议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已到商标续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商标局将根据异议、异议复审或诉讼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核准续展,如商标最终被不予核准注册,商标局将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申请费用可以办理退还。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商标续展流程(三)缴纳续展规费
  
  每件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三、商标续展的注意事项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在期限满的时候是必须要进行商标续展才能继续的受到法律保护,而且这个时间段一定是要在没有期满之前就要处理好,所以,在续展的时候就一定要多咨询一下,准备好所有的材料,这样才能保障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无证酒驾处罚标准2023是怎么规定
      无证酒驾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在我国,司机在没有考取驾驶证的时候,不管自己是否会开车,都是不允许开车上路的。这样做的话对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包括什么
      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包括什么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的区别有哪几种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的区别有哪几种一、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的区别有哪几种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


·商标宽展期怎么算 商标宽展期有多久
      商标宽展期怎么算法律为商标权人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所规定的期间被称作续展期,它包括两部分:一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商标权人如果需要继......


·刑事申诉向哪一级法院提出
      一、刑事申诉向哪一级法院提出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二、怎么提出刑事申诉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


·判刑六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
      判刑六年缓刑四年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缓刑四年。就是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但是不必坐牢,同时设定四年的考验期限,如果在四年内表现良好,则不再执行坐牢......


·一,现今夫妻离婚无财产赔偿吗?
      一,现今夫妻离婚无财产赔偿吗《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民事诉讼法争议地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争议地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我国的法律制度和规范越来越完善,对于民事诉讼争议地也有了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争议地关于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


·一、企业不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是什么?
      一、企业不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是什么?1、辞退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如果补偿一个月工资是代通知金,那么不需要支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


·债权转让通知方式有哪些?
      债权转让通知方式有哪些?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证据不......


·耳廓部分耳朵掉了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工作中如果发生意外,容易导致身体伤害,甚至危害生命安全,这种在工作中受的伤可以认定为工伤。是否属于工伤,受伤程度是什么,这些都是需要有关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