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一)承租人的解除权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二)出租人的解除权1、《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2、《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3、《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三)双方均有的解除权。《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房子是出租人的,但是在承租人没有违反协议的情况下,出租人无权解除租赁协议,如果要解除,需要支付承租人的损失以及违约金。承租人在违反出租人的约定,出租人有权进行解除租赁协议,并且可以让承租人进行赔偿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因为拆迁羁押8个月怎么办?
      因为拆迁羁押8个月怎么办?因为拆迁羁押8个月属于超期羁押的现象,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且向国家机关提出国家赔偿。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


·建设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最长是多久?
      建设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最长是多久?这和土地的性质(用途)有关(例如:是集体土地、无偿划拨还是有偿征用),不同性质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不一样的。仅以商品房......


·诈骗案退侦需要通知本人吗
      诈骗案退侦需要通知本人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是不会通知本人的,但会通知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宁波高温费哪几个月,怎么发放?
      宁波高温费哪几个月,怎么发放?今年高温季节,全市各级工会将筹集500万元以上资金,走访检查慰问高温作业重点企业1000家、职工10万名,持续到8月。......


·法人如何把注册资本搞高?
      法人如何把注册资本搞高?注册资本若的增加可以通过融资等方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
      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股份合作协议书分为个人股份合作协议书、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三方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其中,又以个人股份合作协议书最常见,那......


·海关缉私批捕需要那个部门批准,批捕基本流程是什么?
      一、海关缉私批捕需要那个部门批准,批捕基本流程是什么?海关缉私批捕需要由地方海关缉私局批准执行。海关缉私局调查基本程序为:包括受案、立案、侦......


·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征地的原因有非常多种,其中利民工程建设是非常常见的国家征地原因,其中大多数在乡镇的征地都是为了修路或者是水......


·注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指的是什么
      注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指的是什么“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


·员工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


·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是什么?
      韩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是什么?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一般是城镇地区,集体土地一般指的是农村地区,土地的使用一般要办理土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