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只有独生子女没立遗嘱怎么继承法定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只有独生子女没立遗嘱怎么继承法定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分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加分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由二级继承人参加分配。遗产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1)同一命令的继承人,在一般情况下,须平均分配遗产。换言之,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下(如果一名继承人履行了大部分赡养义务,而另一名继承人几乎没有履行这一义务),继承人将获得同样的遗产。应当指出的是,在农村地区,有些地方不把较少的遗产分割或分割成已婚女儿是错误的,已婚女儿也有平等的继承权,应当得到同样的遗产份额。(2)在某些情况下,该产业可或多或少地分割。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缺乏工作能力的,可以比其他继承人适当分配更多的遗产,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分担更多的遗产;有能力、有条件养活自己的继承人,如果没有赡养义务,应当不加区别地分割或者分割遗产,但有赡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有固定收入和工作能力,并明确表示不需要赡养的,不应当减少其在遗产分配中的份额;此外,司法解释还指出,具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继承人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义务赡养需要赡养的继承人,则不得分割或分配遗产。二、房屋如何继承分配不宜分割的财产,可以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同所有权的方式处理。“继承法的这一规定规定,在划分住房遗产时,有两个基本原则需要掌握:第一,它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即不能强行分割和削减不可分割的住房遗产,从而导致生产失败。执行或不方便生活。第二,遗产的效用没有受到损害。房子本身用于生产或生活。由于继承和分割,它不能改变房屋的使用财产,并且失去了房屋的原始使用价值。房屋遗产的划分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划分,因为该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者由于继承人的实际需要,考虑到每个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对房屋遗产进行划分:第一种方法是采用贴现补偿的方法。该财产一般为占用人所有,并应按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折价予以补偿。房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协商确定,也可以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估价标准确定,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评估。第二种方法是采用一种通用的方法,分为两种类型:普通共享和共享共享。所谓的共同所有权是继承人在平等和非共享的基础上拥有住房产权。持股是指继承人通过股份占有房产并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在住房遗产分割中,最好采用第一种方式,即折价补偿,这可以彻底解决住房继承纠纷。第二种方法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果贴现方由于其经济能力而不能承担贴现,而且必须考虑到其他继承人的利益,一般的方法也可以减少矛盾。综上所述,对于只有独生子女的情况下很多都不会立遗嘱的,当然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包括配偶和父母,所以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多个的,会按照平均分割财产来进行遗产的继承,也就是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平等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职工的个人权益问题一直是社会舆论的热门。在当今社会中
      职工的个人权益问题一直是社会舆论的热门。在当今社会中,会有这样情况,有些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交社保,许多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公民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都是可以选择向银
      公民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都是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的,至于是否能够获得银行的贷款,那都是之后的事情了。而在符合条件的......


·新刑法修正案九对口供有什么规定?
      口供属于我国刑法中寻找证据的一种很很重要的方式,它是最直接,最能快速反应案件特点的一种证据形式。较之其他的证据形式有很多优点。但是口供主观性......


·民事案件执行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民事案件执行中止的情况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


·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


·山东精神状态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般生活中存在无法调解的事情,人们都会需求法律途径,其中司法鉴定是其中一种,它是根据对当事人的精神状态的进行司法鉴定并作出判断,最终得出意见......


·抢劫不批捕还会被判刑吗?
      一、抢劫不批捕还会被判刑吗?抢劫不批捕还会可能会被判刑,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


·应如何认定绑架罪 绑架罪会判几年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绑架罪在刑法中是一个很重的罪名,......


·绑架妇女当老婆犯什么罪?
      一、绑架妇女当老婆犯什么罪?绑架妇女当老婆犯了拐卖妇女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


·夫妻离婚成年子女能分财产吗?
      夫妻离婚成年子女能分财产吗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