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部分出租人能否解除合同?

一、部分出租人能否解除合同?
  
  可以,出租人在法定情形之下是享有合同的解除权的,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二、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
  
  2、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只要一方有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违约方,合同即行解除。
  
  3、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
  
  但在实际上,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会引起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面临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一定能达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解决。
  
  值的注意的是在一当事人行使通知权时,被通知一方当事人如有导议则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才有可能否定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生效的裁决,否则该合同已经解除。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权利,就是其他独立法律关系中的侵权行为。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诉讼或仲裁认定合同不解除,为了防止因恢复原状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当规定在生效裁决作出前,合同不产生解除的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约定相应的违约条款,并且约定租金、房屋的使用范围、租赁期限等,如果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承租人没有主动搬出房屋,出租人也没有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承租人需要继续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哪些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哪些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


·离婚了对方不拿抚养费怎么办
      很多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的,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主要由夫妻协商解决,如果一方得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就应当支付抚养费。如果离婚后一方不支付......


·发生交通事故后
      发生交通事故后,非紧急情况下,一般不要自行垫付医药费。因为如果垫付了,则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和诊疗证明,以此向保险公司和当事人......


·法人代表授权书是什么,要怎么写?
      法人代表授权书是什么,要怎么写?我们生活中总会与他人有意见不一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用法律的手段解决而不是武力。聘请律师提起诉讼,让法院......


·法律援助的对象是哪些,都有什么样的要求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触犯了法律,但由于一些自身和其他的原因,无法请律师为自己的罪名进行辩解,这是我国的法律援助就帮助这类人进行相应的法律实务......


·法律规定缓刑坐牢吗2023
      法律规定缓刑坐牢吗?不确定,具体要看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的实际表现情况,才能确定最终是否不用坐牢。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


·赠与合同有一个错别字影响吗?赠与合同格式与形式内容是什么?
      赠与合同有一个错别字影响吗?赠与合同格式与形式内容是什么?一、赠与合同错别字对效力的影响赠与合同错别字对效力的影响,要看错别字是否是关键性条......


·拐卖儿童罪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拐卖儿童罪死刑的情形有哪些对于拐卖儿童犯罪来讲,最高的处罚就是直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当然要在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会依法对罪犯作出死刑......


·保管合同中寄存人的义务、权利
      依《合同法》的规定,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委托人)按规定向保管人支付一定的费......


·首先我们觉得我们应该弄清楚
      首先我们觉得我们应该弄清楚,孩子自己想和谁一起生活,如果可以通过双方的协商讨论,从而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当然是最好的。如果双方不能达成......


·诈赌严重吗
      诈赌情节严重或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会被判刑,属于诈骗罪。根据2010年最高法《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三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