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租赁合同不到期出租人强行解除合同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不到期出租人强行解除合同怎么办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房屋租赁合同中是有违约条款的,主张终止不到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系违约方,要依据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二、强制解除合同的赔偿损失1、合同解除与赔偿损失的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由此可见,我国法律承认赔偿损失可以作为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2、合同解除后赔偿损失的依据和范围。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那么,合同解除后,非违约方是否有权依据原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呢?在此认为,合同解除后,非违约方不能再依据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赔偿损失的范围,除了应当包括不履行合同义务所致的损害外,还应当包括为了签订合同所产生的费用,恢复原状或返还原物产生的费用,以及非违约方当事人的其他信赖利益损失。关于合同解除后,非违约方可否就可得利益主张赔偿,理论界仍有不同的声音。可得利益的产生应当基于当事人对合同的实际履行,而合同解除产生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状态的效果,因此可得利益不应属于合同解除后赔偿损失的范围。商业运营受市场影响极大,合同的履行未必会给当事人带来缔约时预想的盈利效果,如果非违约方未履行合同却通过对方赔偿而达到自己的合同目的,则明显有违市场经济规律。另外,因不履行合同非违约方可获得其他缔约及履约机会,并可能盈利,此时如果再得到原合同的可得利益,便会一举而双得,违背民法的等价有偿原则。随着大家法律知识的普遍提高,遇到事情再也不会用武力解决了。强行解除合同也是可以的,只要把违约金和赔偿款准备好就可以。如果想找律师的也可以,反正律师费用,最后也是由败方承担的,所以为了保险起见,找个资深的律师也是有必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能否代签
      劳动合同能否代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


·司法鉴定意见如何质证
      在法庭中由司法鉴定所产生的意见会成为案件解决的重要证据,这个证据会影响到当事人的胜败。因此每一位当事人都是十分重视这个鉴定结论。那么当碰到对......


·三期女工裁员如何赔偿
      如三期员工并未违法违规违章,则一般属于违法解除,需要向其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及相应的三期待遇。三期女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被申请方联系不上怎么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被申请方联系不上怎么处理一、劳动争议仲裁庭审被申请方联系不上怎么处理> 第二十五条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


·民事法律有明确规定提起诉讼的最低标的物是多少吗?
      民事法律有明确规定提起诉讼的最低标的物是多少吗?一、民事法律有明确规定提起诉讼的最低标的物是多少吗?民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提起诉讼的最低标的......


·犯罪预备行为是否可以起诉
      犯罪预备行为是否可以起诉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


·必须要终审才能报工伤吗?
      必须要终审才能报工伤吗?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患有性病卖淫犯罪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卖淫在全国是非常难杜绝的违法行为,很多年轻女孩因为经济或者其他原因选择在一些场所卖淫。但是如果女孩患有疾病比如性病卖淫,会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


·承包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的具体内容什么?
      承包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的具体内容什么?一、承包合同违约金比例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


·兄弟姐妹对遗产的继承权是否受保护
      兄弟姐妹对遗产的继承权是否受保护?兄弟姐妹对遗产的继承权也受法律保护,但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属于第二顺......


·销赃罪被批捕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要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以下是不满足条件的:(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