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签合同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

没签合同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
  
  1、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你仍然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
  
  2、当然,同时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签
  
  1、口头合同。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
  
  2、简单合同。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
  
  3、“暗箱”合同或者称为“一边倒”合同。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定,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务工者利益涉及很少,一笔带过,且不征求务工者意。这类合同往往内容模糊,滥用所谓的解释权。
  
  4、抵押合同。少数用人单位要求务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证件、财产抵押之后才能上班。当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务工者时,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抵押财物。
  
  5、双面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应付检查,实际上并不执行。另一份不规范、不合法的真合同则双方持有,实际执行。
  
  6、“卖身”合同。少数用人单位合同中要求务工者必须遵守所谓的“厂规厂纪”,并利用这些条款要求务工者加班加点,使强迫劳动成为合法,连吃饭、上厕所都严格规定时间,剥夺了劳动者的休息权、休假权、人身自由,甚至任意打骂、体罚、拘禁劳动者。
  
  7、“生死”合同。个别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合同中要求务工者“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这类用人单位多出现在建筑、化工、采矿等高危行业。务工者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或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巨大的费用压力。当然,即使签订了此类合同,只要是对方原因造成的工伤,务工者仍可向劳动保障及法律部门提出仲裁或诉讼。
  
  劳动者在办理这类劳动合同时,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进行签订。签订这类相关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对劳动时间、劳动范围、劳动内容进行详细的书写。保护自身和劳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关的编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人民检察院对未生效的刑事抗诉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对未生效的刑事抗诉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


·买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
      买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1、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


·计时工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计时工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


·商业活动中公司有债务能变更法人吗?
      商业活动中公司有债务能变更法人吗公司不得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方式逃避债务;新接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可以债务不是发生在自己的任内,而是发生在......


·营改增后怎么开建筑企业劳务发票
      营改增后怎么开建筑企业劳务发票一、营改增后怎么开建筑企业劳务发票直接建筑劳务公司开发票,总包公司直接进入工程施工,二级科目人工费就ok了,......


·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
      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购销合同样本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


·劳动合同违约开除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违约开除规定是怎么样的?一、劳动合同违约开除规定是怎么样的?单位辞退员工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不能算员工违约,应该算单位违约......


·危险驾驶罪该怎么处理
      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在开展兼并重组、股权转让、法人变更等业务的时候,会涉及到很多法律法规。如果公司没有良......


·律师代办工伤认定要多少钱
      要想让自己的法律案件更有把握的打赢官司您都会想到聘请律师来为自己辩护,而对于律师的收费一般都是比较严格的,其中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也都各有不同......


·我国劳保费属于福利费吗?
      我国劳保费属于福利费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为了让劳动者对企业有归属感,企业会为职工发放福利费,在某些地区的企业会适时发放高温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