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不破租赁限制条件有什么?
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
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和救济。其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不动产的处分权。因此,被查封的财产,债务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经他字第8号复函明确指出,执行债务人擅自处分被查封的房产的行为无效。从另一方面来说,查封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租赁物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
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
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二、买卖不破租赁适用瑕疵
1、是否仅仅适用于买卖。
“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因买卖而引起的租赁物所有权变动,还包括因赠与、继承、互易甚至合伙投资引起的所有权变动。此种广义理解已为大多数人所认同。据此,“买卖不破租赁”精确地理解为“租赁物所有权变动不得对抗租赁物债权”更为准确些。但尚没有明确法律条文给予明确。
2、是否适用于“动产”。
“租赁”,依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一条款并没有对租赁物进一步设定限制,就是可包括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从字面看无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都可以适用“租赁物所有权让与不得对抗租赁物债权”原则。但是当我们将这个概念运用到229条的时候,不禁会发现,如果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的动产也适用第 229条,将不利于财产的流通,有悖于现代民法的宗旨。因此《合同法》第229条中租赁物一词,应限定于不动产,如房屋等更妥。但司法习惯是这样做,但也没有法律条文明确。
3、买卖不破租赁与抵押权竞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第1款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以抵押财产出租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优于租赁权,租赁关系因抵押权的实现而解除。
如果在进行租房后也是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的,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也是需要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去执行的,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经允许就擅自将房屋进行转租,或者是未经允许就擅自更改房屋的结构等情况后,因为承租人做出了违约行为出租人也是可以与之解除租赁合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债券资本成本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债券资本成本的内容有哪些?一、公司债券资本成本的内容有哪些?资本成本指企业筹集和使用资本而付出的代价,通常包括筹资费用和用资费用。1......
·没有工伤认定可以申请工伤吗?
如果在工作中受到了伤害的话,基本上都是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的,当然想要申请工伤保险的话,其实和一般的保险申报是差不多的,都是需要提供一定的申请材......
·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会如何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受害人怎么举报婚姻诈骗罪?
受害人怎么举报婚姻诈骗罪?婚姻诈骗涉嫌了诈骗罪,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立案侦察。如果只想追回财产损失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
·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么
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么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法院审判的案件,自诉案件是由自诉人起诉,人民法......
·机动车保险条例最新全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机动车保险条例最新全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虚假诉讼到公安局哪个部门报案
虚假诉讼到公安局哪个部门报案一、虚假诉讼到公安局哪个部门报案?虚假诉讼到公安局接待处去报案即可,虚假诉讼罪是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
·消费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
消费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一、消费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
·普通合伙企业法定解散事由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法定解散事由是什么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
·建筑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中的重点是什么?
建筑工程样板引路管理制度中的重点是什么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在很多建筑工程中为了保证工......
·贩毒微信转账记录能定罪吗
贩毒微信转账记录能定罪吗贩毒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只有转账记录的话不能定罪,因为孤证不能定罪,但若有其他证据作支撑,微信转账记录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