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有哪些?

一、有哪些债务是需要继承的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被继承人遗留有债务,继承人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再分割遗产。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被继承人中有的是为了个人生产或生活需要而欠了债务,也有的为了家庭的生产或生活的需要而欠下了债务。这两种债务,即死者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往往不易划分。因此,必须将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共分开来。二、怎样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分为继承前和继承后的偿还。继承前清偿债务的,由财产代管人先认定债权属实,然后以被继承人的财产对其进行清偿,剩余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割。继承财产后再主张债权的,首先应当由法定继承人偿还,若不能完全清偿,则由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进行清偿。由于债务种类的不同,对债务的清偿也有不同方式:(一)返还原物。这种方式主要用于租赁、赠送和不当得利之债。对租赁来说,还债的最主要方式就是归还原物。对赠送来说,若是赠送物品,则只能给付物品,不能以等价金额偿还。而对不当得利之债,原物尚存的应当先返还原物。(二)等价偿还。这是最普遍的债务清偿方式,可以用此方式的债务种类很多,借贷之债、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等。对于借贷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合同之债来说,多是价额偿还。对不当得利来说,只有在无法获得原物的时候才进行价额偿还。在开始继承的时候,一方面是对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进行继承,另一方面若是被继承人生前还有合法的债务没有偿还,这个时候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必然也要继承其债务。但继承债务往往是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也就是说继承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以其继承的遗产范围为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拆迁出嫁女户口还在本村如何安排呢?
      拆迁出嫁女户口还在本村如何安排呢?一、拆迁出嫁女户口还在本村如何安排呢土地方面: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


·土地使用权的含义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含义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


·合肥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在公司中发生意外情况,导致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这就是工伤,很多地区每年都会更新新条例,合肥2016的工伤鉴定标准已经不适于2017年的新情况了,......


·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多少年 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多少年?
      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多少年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多少年?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多少年《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


·登记不动产有什么用
      在现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化已经影响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购房之中也是一样,进行房屋的交易就有一项不能忽视的重要步骤,那就是办理房屋......


·超过10年的员工辞退怎么赔偿?
      超过10年的员工辞退怎么赔偿?一、超过10年的员工辞退怎么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


·卖方需要交纳的个税是多少
      买房的过程中,由于会涉及到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问题,所以此时就会需要当事人交纳一定的是否,其中就包括了契税、个税等等,那么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解决
      现如今,有关涉外婚姻纠纷的案件在我国法院审理的婚姻案件中越来越多了,一般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财产的分割。那么,究竟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女方要20万合不合理?
      离婚女方要20万合不合理?一、离婚女方要20万合不合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


·取保候审期间会被传唤多少次?
      取保候审期间会被传唤多少次?对于公检法三机关来讲,其实都是有权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的,当然法律中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为1年,并不是......


·一、醉酒驾驶的刑事责任?
      一、醉酒驾驶的刑事责任有哪些醉酒驾驶中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判处6个月以内的拘役。同时还会对驾驶人员作出罚金刑的处罚。醉酒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