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买卖不破租赁之诉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一、买卖不破租赁之诉的诉讼费由谁承担?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二、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瑕疵包括哪些?1、是否仅仅适用于买卖。“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因买卖而引起的租赁物所有权变动,还包括因赠与、继承、互易甚至合伙投资引起的所有权变动。此种广义理解已为大多数人所认同。据此,“买卖不破租赁”精确地理解为“租赁物所有权变动不得对抗租赁物债权”更为准确些。2、是否适用于“动产”。如果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的动产也适用第 229条,将不利于财产的流通,有悖于现代民法的宗旨。因此《合同法》第229条中租赁物一词,应限定于不动产,如房屋等更妥。但司法习惯是这样做,但也没有法律条文明确。3、买卖不破租赁与抵押权竞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第1款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以抵押财产出租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优于租赁权,租赁关系因抵押权的实现而解除。4、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指在同一标的上同时存在财产保全和租赁,二者在效力上发生冲突的情形。若租赁先于查封存在,则在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取得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后,原租赁契约当然地适用于债权人,对债权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因为承租人在承租时并不能预见到将来租赁物会被查封。若租赁后于查封存在,则在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取得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后,原租赁契约并不适用于债权人,除非债权人同意。因为查封的目的是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承租的房子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契约,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买卖不破租赁是只有不动产才能适用的,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之后,买受人与承租人之间是不需要另外签订租赁合同的,不动产的承租方需要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向不动产的买受人缴纳租金,但是如果是不动产的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由卖方继续收取租金的除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滥伐林木罪里的林区与非林区是如何界定的?
      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成套的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


·生育假国家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生育假国家规定是怎么规定的其实在社会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的时候对于女职工是带有明显得歧视的,因为女职工肯定是避免不了结婚生子的。但是,......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实际上是什么?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实际上是什么?一、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不要式合同与要式合同区别实际上是一个有关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问题。若......


·一、签订了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
      一、签订了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签订了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反悔的。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效力对男女双方具有约束力,在民政部......


·一、河北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河北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1、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


·一、交通事故横突骨折赔偿金由什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横突骨折赔偿金由什么确定?交通事故横突骨折赔偿金由鉴定的伤残等级等因素来确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


·房东不愿意退押金我该怎么办?
      房东不愿意退押金我该怎么办?一、房东不愿意退押金我该怎么办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应该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


·当今社会
      当今社会,房屋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上最为关注的问题。对于房屋的类型与价格是在不断地产生变动的。对于两限房来说,其申请条件根据社会的制度政策以及经......


·企业拆迁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补偿?
      企业拆迁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补偿?房产、建筑物及土地的补偿房产、建筑物的补偿企业的经营性用房主要有工业厂房和仓库,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


·一、深圳醉驾标准的处罚是什么?
      一、深圳醉驾标准的处罚是什么?深圳醉驾标准的处罚是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并视情节轻重可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刑罚,并处罚金;醉酒驾驶......


·贸易融资的技巧包括哪些?
      贸易融资的技巧包括哪些?写一份大型商业计划书,然后丢掉。这是怎么回事?其实最重要的是参加制作商业计划的过程而不是结果,事情改变太快,计划很有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