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为人谋杀未遂算犯罪吗?

行为人谋杀未遂算犯罪吗?算犯罪,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故意杀人未遂的,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所以,对于情节比较轻微的故意杀人案件,又是未遂的情况,有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的判刑,对于情节严重的,也一般不会超过十年。法官在考虑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时,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故意杀人罪的处罚是什么?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条: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以刑罚。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2)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3)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4)帮助他人自杀;(5)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6)防卫过当(7)避险过当(实施紧急避险的一般都会被认定为避险过当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涉及故意杀人的至少都应当处三年的有期徒刑,因为这是剥夺了他人的生生命权,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如果是在实施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之前进行犯罪预备以后又突然悔过的,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此时就只构成犯罪预备,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犯罪未遂进行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房产更名有交易税吗?
      离婚房产更名有交易税吗?在当今时代,离婚是一个时代趋势,许多不能继续往下走的夫妻都会选择离婚,那么离婚后房产分割也是一个重要问题,离婚房产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包括哪三种?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关于合同的履行都是比较重视的,因为毕竟合同签订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合同得到履行,同时也规定了抗辩权,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


·服务贸易的四种形式主要有哪些?
      服务贸易的四种形式主要有哪些??一、服务贸易的四种形式主要有哪些1、跨境交付: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方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方领土内的消费者提......


·刑九修正案集资诈骗方面的修改是什么?
      非法集资犯罪是常见的金融犯罪,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很大,一般来说,在非法集资犯罪中,都有集资诈骗的影子。我国刑法中是有集资诈骗这个罪名的。随着......


·是否构成猥亵罪如何判断?
      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还是男性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及男性的行为亦视作为犯......


·醉酒拘役1个月是否会有案底
      一,醉酒拘役1个月是否会有案底拘役属于刑事犯罪的一种刑事处罚措施,有案底。醉驾判处的是拘役,属于刑罚的一种,不是有期徒刑。虽时间短,也是代表犯......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一、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


·醉驾可以考公务员吗
      醉驾可以考公务员吗?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罪,会留下犯罪记录。各种犯罪记录都会对各种出国签证有影响,尤其是醉酒驾车的记录对于即将应聘公务员和已经成为......


·别人欠钱不还我没欠条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我没欠条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我没欠条可以通过其他的证据来提交给法庭,证明确实有借款的事实。针对欠钱不还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


·什么是商检徇私舞弊罪?
      为了保证进口商品的质量,维护我国居民的合法权益,海关商检部门会对进口的货物进行检验检测。这个过程中,也存在徇私舞弊的现象。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


·什么叫分摊土地使用权?
      什么叫分摊土地使用权?1.土地证上所指的分摊面积,简单的说,它表示的是该土地使用者持有的证书附页宗地图内(黑色加粗封闭区间内)有产权住户共同分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