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资格是怎么规定的?

一、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资格是怎么规定的?
  
  (一)具有司法鉴定各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二年以上的;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三年以上的;
  
  (三)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六年以上的;
  
  (四)具有司法鉴定各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
  
  司法机关鉴定机构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级司法机关考核合格,颁发鉴定人资格证书后,可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活动。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三)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司法鉴定人登记的;
  
  (四)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司法鉴定期限是多久?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计划做一名司法鉴定人的话就必须要知道,所有的司法鉴定人只对鉴定结果负责任,绝对不能因为有关部门或所谓领导人员的压力就可以擅自改变鉴定结论。司法鉴定人要对自己出具的电子数据鉴定报告结论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必须要有基本的职业素养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法律规定构成累犯的要被从重处罚。而我国的累犯具体分为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他们的构成条件是不太一样的。那么您知道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内......


·当代社会,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来规定
      当代社会,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来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然劳动合同的拟定,必须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附随义务是怎样规定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附随义务是怎样规定的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


·职工锁骨工伤构成几级伤残
      要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了损害,并且经过认定确实属于工伤范畴的话,那之后就是按照规定好的步骤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实际确定造成的伤残等级了。......


·夫妻一方的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财产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


·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起诉离婚
      虽说夫妻婚姻自由,而这其中就包括了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但这自由也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而不是绝对的自由。从《婚姻法》中可以总结出一些不能......


·男女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补偿
      男女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


·逃税200万可以判缓刑吗
      我国刑诉法规定:如果符合缓刑条件的,是可以适用缓刑的。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


·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如何离婚
      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如何离婚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不用分割财产,双方进行达成一致,可以协议离婚即可。如果达不成一致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夫妻......


·杭州市工伤认定待遇包括哪些?
      杭州市工伤认定待遇包括哪些?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1、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


·无期徒刑适用对象
      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