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能自己签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能自己签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能自己签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如果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二、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只要在其经营范围内,或者虽然超出经营范围但签订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应当认定该合同为合法有效(具体理由请参阅《公司法》一百问(三)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超出经营范围是否有效)。针对分公司超出经营范围对外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需要指出的一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责任承担形式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所引起的民事责任的承担实际上是一种补充清偿的责任,一旦分公司对外债务难以清偿,总公司就应当承担所剩余债务清偿的责任。实务中,我们一般的做法是将分公司以及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分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要求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债务不能清偿后的补充清偿责任。在我们国家分公司是和总公司之间它是一个依附和同处的关系,这与子公司和总公司之间是不一样的关系,但无论是怎么样分公司可以通过向工商等相关部门来申请营业执照,一旦获得营业执照的话,就可以对外和其他公司进行合同的签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抵押物清单
      ───┬─┬─┬─┬──┬──┬──┬──┬──┬──┬─┬──┬─┬─  │规│ │ │原值│折旧│基期│抵押│产权│有效│质│设定│ │......


·举报律师向哪个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律师向哪个部门进行举报?委托人对于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出现的违法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可以向其执业的律师所,也可以到所在地的司法......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入职多久签试用期合同?
      当代社会,不管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是已经走入工作岗位的社会人士他们都是需要工作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入职您都知道了是肯定需要签订一份合同的,那......


·中国刑法刑期幅度是怎样的?
      在各国刑法中,都有对刑期做出规定,相关幅度都有所不同。刑期的长短是根据犯罪活动的危害程度而定的。并且,在一定情况下,犯罪分子的服刑期是可以改......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有哪些规定?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有哪些规定?为了规范食品和药品行业的市场,对食品药品处罚案例的信息公开,有利于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食品药品......


·如何追讨拖欠款?
      如何追讨拖欠款?一、如何追讨拖欠款(一)充分利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


·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


·认定侵权外观专利权有什么标准
      认定侵权外观专利权有什么标准一、认定侵权外观专利权有什么标准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即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构成相同或......


·离婚后
      离婚后,子女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一起生活,另一方要按月定期的给付给孩子固定的抚养费,关于抚养费的标准和抚养费的数额,是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根据......


·劳务派遣工能享受年休假吗
      劳务派遣工能享受年休假吗劳务派遣工身份歧视突出,劳务派遣工与企业的正式工不能同工同酬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同工同酬就包括休息休假的权利,我们知......


·担保物权的特点是什么
      担保物权的特点是什么常见的担保物权主要就是以下三种,即抵押、质押以及留置,针对不同的担保物权,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不同。但作为担保物权也是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