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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展的资料不予受理还是在无理由情形下不受理怎么办?

续展的资料不予受理还是在无理由情形下不受理怎么办?续展的资料不予受理还是在无理由的情形下不受理此时可以起诉,当遇到商标局于决定施行后作出对该异议不予核准时,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审查时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具体如下所述:1、针对商标局不予受理或不予续展的商标行政案件:对于在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提出的商标注册及续展申请,商标局于决定施行后作出对该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续展的决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审查时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解释》第五条第一款)对于在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提出的商标异议申请,商标局于决定施行后作出对该异议不予受理的决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审查时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 (第五条第二款)2、针对商评委商标评审行为的行政案件对于在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当事人就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于决定施行后作出复审决定或者裁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审查时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解释》第六条第一款)对于在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受理的商标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于决定施行后作出核准注册决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商标评审委员会于决定施行后作出不予核准注册决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审查相关诉权和主体资格问题时,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 (《解释》第六条第二款)对于在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于决定施行前受理、在决定施行后作出复审决定或者裁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审查相关程序问题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审查实体问题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解释》第七条)3、商标行政诉讼案件时限的计算对于在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受理的相关商标案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决定施行后作出决定或者裁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认定该决定或者裁定是否符合商标法有关审查时限规定时,应当从修改决定施行之日起计算该审查时限。 (《解释》第八条)二、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2、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提供符合要求的有利的证据材料(代理人指导提供)。4、商标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商标执法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商标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商标行政复议流程现在的商标复议仅对不属于商标评审范畴(驳回复审、异议复审、撤销复审、商标争议)的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的情形,如:商标续展、商标变更、商标转让……等等,商标复议目前只要直接以信函形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提出即可(事实上有关商标的行政复议也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审理),格式没有具体要求(可以参照复审的格式),但必须注明申请人的名称、被申请人的名称、申请复议事由和具体请求理由和证据等,其他同商标申请一样,需要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盖章或签字,没有官费,委托代理的还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商标在注册十年左右时,商标使用者,可以提出商标续展的请求,同时需要向当地的商标局提交相应的材料,若是材料不足此时可以不受理其续展的请求。但是对于那些没有足够理由的,但是也不受理续展请求的,此时可以起诉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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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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