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如果是兼职没订立劳动合同的是可以随时辞职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相关法律规定: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二、未签劳动合同工资的诉讼时效及认定怎么进行?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通常所称的“一般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这在司法实务中称为“特殊时效”,即在职期间劳动报酬争议不适用时效限制。如果是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逼迫劳动者进行违法活动等的,劳动者就可以随时辞职,同时还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劳动者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天津市政信息公开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天津市政信息公开条例是如何规定的?各地政府为了加强与当地群众的联系,会对政府的一些工作进行信息公开,天津市政府也不例外。以前政府信息公开的......


·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多少年
      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多少年一、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多少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


·打麻将处罚新规,对赌资较大认定有何不同?
      打麻将处罚新规,对赌资较大认定有何不同?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赌资较大的,会受到行政处罚,但具体是多少,并没有做统一的规定,各省市根据......


·企业辞退员工应付哪些补偿
      企业辞退员工应付哪些补偿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


·适用缓刑条件的标准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


·企业注册资本能变化么?
      企业注册资本能变化么?一、企业注册资本能变化么?公司注册资金可以进行变更。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金,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金。根......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不可少的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


·继承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


·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哪
      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哪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


·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贯标 有极个别人员对于所谓的知识产权的
      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贯标有极个别人员对于所谓的知识产权的认识都是非常有限的,更不用说是知识产权贯标了。现在国家已经明确要求,知识产权贯标必......


·有责方交强险够陪还需要无责方赔偿吗?
      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也会在各个方面都保障着公民的权益,其中就规定了车辆必须在上路前购买交强险,目的就是可以在出现交通事故后可以进行一定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