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经过转让的商标续展材料包括哪些?

经过转让的商标续展材料包括哪些?经过转让的商标续展材料包括续展申请等,转让商标按照正常流程做续展就行。具体需要的材料如下:1.如果该商标在转让之前就已经办理过续展的,那么是不需要商标受让去商标局在提出续展申请了,但是如果该商标的原持有人没有将该商标申请续展就将该商标转让给了受让人的话,那么受让人在转让获得该注册商标的时候就需要将该商标的续展手续办理好,才能够保证该商标在日后的经营中持续性的使用。2.商标续展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商标证书复印件、商标续展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二、商标续展和转让可以一起进行吗1、商标续展和转让可以一起进行。《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2、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在续展之前,可以办理转让手续,当然转让请求与续展请求也可以同时提出,对于任何的商标续展请求,在少商标局审核其提交的相关材料之后,若是发现并不具备续展的资格,那么续展请求会被驳回。并且对于那些超过续展期也没有提出续展请求的,将丧失续展资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他项权证是2023年是什么意思?
      现在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我们的国家建设的越来越好了,很多人现在就想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可能会听说过房屋他项权证是这一句话,可......


·购房定金能退吗没签合同?
      购房定金能退吗没签合同?如果是购房者违约导致的一般不退,只有在开发商原因下可以退还双倍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


·没有股权的分红股东会决议有效吗?
      没有股权的分红股东会决议有效吗?有效,股东会决议并不仅仅是为了给股东分配利润,还有变更公司名称等其他决议。分配股息红利(俗称“分红”)是股东享有......


·债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_
      债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债权转让协议书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的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重伤的内容是怎样的
      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在故意伤害他人人身的情况下,必须要造成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那么才会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要是仅仅造成了轻微伤......


·怎么样处理网络侵权行为
      怎么样处理网络侵权行为网络侵权是知识侵权的一种形式,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


·丈夫去世妻子有继承权吗
      丈夫去世妻子有继承权吗一、丈夫去世妻子有继承权吗?丈夫去世后妻子一般是有继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


·如何直接向国际局递交续展申请?
      如何直接向国际局递交续展申请?一、如何直接向国际局递交续展申请?(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


·刑事案件的判决书开庭后多长时间下
      刑事案件的判决书开庭后多长时间下?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


·物权法关于高空坠物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物权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关于高空坠物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关于高空坠物的规定是高空抛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