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续展申请人怎么按流程进行办理?

商标续展申请人怎么按流程进行办理?
  
  一、商标续展申请人怎么按流程进行办理?
  
  1、准备申请资料
  
  包括: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若是企业,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商标代理委托书(若委托代理)、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
  
  2、提交申请材料
  
  有两种方式,直接办理的,可前往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面交,或由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一套资料送达商标局。
  
  3、审核阶段
  
  若续展申请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会按照申请书上的地址,邮寄书面材料给申请人,要求限期补正;若不能核准的,也会邮寄书面通知书给申请人。
  
  4、续展审核通过后
  
  商标局会给申请人邮寄核准续展注册证明,上面清楚显示商标更新后的有效期限。
  
  二、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三、商标续展的重要性
  
  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如果届满之日起是:2012年11月11日,核准续展之后的有效期限至2022年11月10日。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很多商标权利人,认为商标续展的费用比重新申请贵很多。殊不知,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注册证书申请续展后不用进行实质审查阶段,就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 而商标重新申请一样的,等同于新申请。除了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外,还要进行实质审查。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库里的商标进行对比 ,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将会被驳回,从而丧失了商标权。有的申请人没有在商标续展及宽展期内提交 延长专用权利时间的申请。过了以为重新申请就可以了,其实犯了很严重的错误,因为 ,好的商标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许正因为这一步,而把商标权利拱手相让。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然后周转花高价钱买回来。而且重新商标的时间要比续展的时间周期长。
  
  商标权利人一定要看重这一点。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续展都是必须要当事人来进行申请,而且在申请的时候都需要按照流程来进行办理,并且需要提前十二个月来进行办理这样商标局才能审核通过,所以,不同的情况都是有不同的流程,只要合法的办理就可以处理好每件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自首和坦白关系界限重点是区分什么?
      自首和坦白关系界限是什么?这两者是不相同的,但是这个之间又有着联系。重点在于怎么区分。刑法常识中怎样正确区分自首与坦白的界限准确区分自乎与坦白......


·卫生行政处罚公示程序是什么?
      卫生行政处罚公示程序是什么?现阶段人们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在工作生活中面对不卫生的情况也会进行及时的举报,那么卫生行政处罚公示程......


·一、职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职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


·诉讼离婚二审需要多久 诉讼离婚的费用包括哪些
      在离婚案件当中,当事人如果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话,此时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然后就可以启动二审程序,一般二审都......


·抢夺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一、抢夺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


·协议离婚要注意点什么问题
      协议离婚要注意点什么问题1、离婚协议内容合法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要确保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要合法,离婚协议并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离婚协议是有着严格......


·老板一直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但没有什么作用,不建议大家报警。遇到拖欠工资的,应当先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老板的违......


·胁从犯辩护律师应该怎么辩护?
      一、胁从犯辩护律师应该怎么辩护?胁从犯刑事责任: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为了对胁从犯正确地适用刑罚,我们首先要科学......


·夫妻共同债务能否由一人担保?
      夫妻共同债务能否由一人担保?一、个人能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做担保要分情况。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一、劳动合同解除主体错误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解除主体错误怎么办?就劳动合同解除而言,用人单位作为人事管理者,掌握着劳动者未领的工资以及为劳动者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办......


·在当今社会中,买卖房屋是十分常见的事情,由于房价飞快上涨,大
      在当今社会中,买卖房屋是十分常见的事情,由于房价飞快上涨,大部分人的经济条件又十分有限,很多人在买房时会选择购买二手房,购买二手房需要谨慎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