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一方婚前欠的信用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

夫妻一方婚前欠的信用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信用卡卡债该由谁来承担,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举债的夫妻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2、如果夫妻一方的信用卡债务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3、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其中一方的卡债,如果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则另一方无须承担还款责任;,但夫妻须承担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举证责任。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4、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夫妻一方欠信用卡卡债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等等,另一方不用承担偿还责任。5、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基于夫妻共同利益管理共同财产产生的,为共同债务。 由债权人负责举证证明。6、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产生的(一般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以及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等)为共同债务。 由债权人负责举证证明。7、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夫妻共同消费支配的,为共同债务。 由债权人负责举证证明。8、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为共同债务。 由债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企业经营者用于事业的巨额负债,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一般并不会因新规而风险降低。综上,如若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一方信用卡欠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该欠款需证明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和经营。若夫妻间有关婚姻期间财产分配与归属曾有过约定各自承担各自债务,那夫妻一方所欠债务与另一方无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诉讼法的陪审原则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的原则是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原则,机关与群众结合的原则,获得辩护的原则,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原则,陪审制度这五个原则,在审理案件......


·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一、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


·建筑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有哪些?
      建筑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有哪些?从日常管理上看,建筑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有:1.参与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提供法律可行......


·属于诈骗。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属于诈骗。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以,骗取彩礼钱也属于诈骗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将......


·一、征收补偿款离婚可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一、征收补偿款离婚可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征用的土地个人婚前承包,获取的补偿款应归个人所有。第二种意见认为,该征地补偿款......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时间是多久?一、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时间是多久?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


·民事自诉案件都有哪些?
      民事自诉案件都有哪些?一、民事自诉案件都有哪些民事诉讼案件都是自诉案件,没有公诉案件。刑事诉讼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刑事案件的自......


·登记离婚户口本上写离异吗
      登记离婚户口本上写离异吗在办理离婚或者结婚登记后:个人的户口本中不会自动显示婚姻状态,民政局也不会主动将离婚或结婚登记的情况通知派出所。如果......


·一、起诉离婚第三者归还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一、起诉离婚第三者归还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起诉小三归还夫妻财产法律一般是会支持的。夫妻俩对于婚后共有财产,有共同和平等的处置权,但是在处置财......


·私募基金需要托管银行吗
      私募基金需要托管银行吗一、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


·复婚后原协议怎样解除
      复婚后原协议怎样解除一、复婚后原协议怎样解除1、双方可以就离婚协议签署新的补充协议来撤销或者变更原来的协议约定;2、依据法律规定撤销离婚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