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本质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本质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的本质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二手房什么情况下千万不要买?
  
  如果二手房存在如下情况,则千万不要购买,对有问题的房子,假如你买后,将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7、列入动拆迁范围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比如禁止城市居民购买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
  
  由于二手市场交易量大、购买人多,因此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您应该擦亮自己的眼睛。买房一定要留心,对一些存在问题的房子千万不要购买。不要贪图便宜而买房,不然您以后可能会遇到一些产权纠纷。
  
  由此可见,我们也能说买卖不破租赁的本质就是不动产的转让,只不过这种转让行为是发生在承租期间的。我国法律制度对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虽然不是特别的多,但是这些条款都非常简明扼要的,适当的保护到了三方交易者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债权撤销权被告为债务人第三人怎么办?
      债权撤销权被告为债务人第三人怎么办?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一)债权人撤销权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


·一、醉驾担保人期限是多久?
      一、醉驾担保人期限是多久醉驾担保人期限是犯罪行为发生后,到判决生效的这段时间。判决生效后,自动中止。撤销担保资格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后终止。醉......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意思工程质量是一个工程的生命,若由于工程质量而导致人员损伤,那么该工程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故而对于那些从事建筑......


·根据治安处理条例私闯民宅会被怎样处罚?
      根据治安处理条例私闯民宅会被怎样处罚?根据《治安处理条例》私闯民宅者受到的处罚一般是被判处15日以下拘留,具体处罚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刑事代理词
      审判长:我接受本案被害人赵××的近亲属徐××的委托,依法担任被害人赵××诉柳××虐待案的第一审诉讼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我进行了广泛而必......


·合同承,发包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步
      合同承,发包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为了自身权利和利益得到更好地保障,合同的应用也越来越普遍。那么,为了避免不必要......


·大庆重点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办法是什么?
      大庆重点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办法是什么?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需要严管严抓的城市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不仅事关城市建设的进度,更对市民的安全、社会秩序......


·一、离婚财产公证效力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公证效力是什么?双方当事人只要在不违法法律的情况下,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只要双方自愿平等均可签订协议,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该......


·危险驾驶罪盗窃罪两个案子判多久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给小三的房子可以要回来吗
      房子是属于价值比较高的财产,多数人都是比较重视的。而对于夫妻共同的房子,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之后才能做出处理,那要是实践中,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


·高空坠物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高空坠物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高空坠物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赔偿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没有统一规定。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