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顾客在商场摔伤赔偿标准

顾客在商场摔伤赔偿标准逛商场本来是一件愉悦身心的事,但近来有不少人反应说有时候会在商场跌倒,像老年人、孕妇这样的特殊人群出事的几率就更高一些。那么,这就牵扯到需要向商场索赔的问题了,那么商场摔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网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出台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立了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义务范围和责任界限。但由于个案案情的不同,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也有所不同,相应地其应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一、商场摔伤赔偿标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因为商场地滑而摔伤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商场要求赔偿。
  二、关于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可以进行索赔。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关于证据,会涉及到原被告身份信息、主体资格信息,相应票据,伤残鉴定材料等。关于伤残等级,需要经过相应司法鉴定部门鉴定方可确定。
  上述文中主要讲了商场摔伤赔偿标准,并没有提及在商场摔伤后,还有个很关键的问题在于商场经营方是否对消费者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没有,商场经营方才有义务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否则前面的内容都是空谈。赔偿项目不仅包含责任方对受害人医疗方面支出的费用,还有精神方面的补偿。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情况下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对于即将要结婚的男女而言,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呢?不少人在这方面都存有疑虑,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


·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出国么?
      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出国么?一、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出国么?解除取保候审是否能出国需要看具体情况。因为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


·离婚对于现在的我们可以说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情
      离婚对于现在的我们可以说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情,但是我们您对于离婚的关注度依然是非常的高。因为我们您肯定都会结婚,离婚和结婚是正好相反的。离婚......


·家庭户是什么户口性质
      家庭户是什么户口性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现在很多城市都取消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一律统称为家庭户口,所以家庭户口是对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取......


·买卖合同对完账后的诉讼时效要重新开始计算吗
      买卖合同对完账后的诉讼时效要重新开始计算吗?买卖合同对完账后的诉讼时效要重新开始计算,因为对账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现如今,很多企业做工程都是承包给一些专业的公司进行实施,企业只需要告诉实施方他们的要求及最后达成的效果,当......


·强迫交易罪从犯的判刑是多少
      看情节轻重而定:其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法律执行工作失误适用法律错误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吗?
      因法律执行工作失误适用法律错误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吗?因法院执行工作失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


·一、父母如何证明父母的钱在结婚后买房?
      一、父母如何证明父母的钱在结婚后买房?1、父母全部购买房地产,以子女名义登记的,可以作为给子女的单一礼物,无需父母分别表达意愿。2、其中一位......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未发通知应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未发通知应如何维权?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未通知,属于一种违法解除,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


·如何区别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
      在我国东南沿海省份,存在大量加工厂,其在加工承揽产品的时候,会和承揽人签署合同,建立承揽关系。当发生纠纷时,对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认定显得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