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变更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公司变更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但是在变更公司名称前的盖有公司公章的文件、合同等,依然有效。如果遇到对公章产生疑问的,只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信息,证明二个名称为同一公司。可以发布公告或者发函说明公章变动情况。《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公司有关登记注册事项的变更,必然涉及到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及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化。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及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更状况,主要取决于其变更的具体事项。不同的变更事项,对公司变更后的权利与义务影响不同。1、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化。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期限、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等有关登记变更后,公司的权利与义务以变更后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内容为限。2、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变化。公司组织形式因合并、分立或单纯公司组织形式之间的转化而发生变更的,原有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由变更后存续或新设立的公司当然、概括承受。即因为公司合并、分立或组织形式的直接转换而消灭的公司,其所拥有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包括它的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债权、债务等,全部由变更后存续或新设立的公司承担。对于公司的相关变更以及权力的改变。在法律上是有相关规定的。如果公司只是在地址或者是其他的方式,期限场所进行改变的话,其实际内容不是需要更改太多。但是如果是因为《公司章程》或者是注册资本等相关关键信息进行改变的话,那么其权利和义务也要发生一定的变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假冒伪劣产品法律名称解释是什么?
      假冒伪劣产品法律名称解释是什么?一、假冒伪劣产品法律名称解释是什么?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定义,假冒产品是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


·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专业培训,劳动者各提前解除合同,单位应该怎么办?
      服务期是指劳动合同订立时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后,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一个服务期限。服务期......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认全责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认全责吗?可以认全责,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涉及民事赔偿的,按以下法律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


·民事诉讼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与开庭传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


·过失犯罪刑事责任认定是什么
      过失犯罪刑事责任认定是什么一、过失犯罪刑事责任认定是什么《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


·女方要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怎样判决的
      女方要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怎样判决的一、女方要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怎样判决的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


·离婚后哪些财产需要分割
      离婚后哪些财产需要分割一、离婚后哪些财产需要分割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而根据我国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前罪未判又犯新罪该如何处罚?
      前罪未判又犯新罪该如何处罚?前罪未判又犯新罪可以由检察机关提出来延期审理,对新的罪行进行补充侦查,侦查完毕后新旧案一起起诉,或者是检察机关没有......


·离婚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离婚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一、离婚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法中有关举证期限的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的举证期......


·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都接到过骚扰电话,这背后折射的就是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不法分子拿到公民个人信息后,会进行诈骗,情节严重者触犯刑法。在最新的......


·看守所释放流程是怎样的
      看守所释放流程是怎样的?看守所释放流程是首先由看守所来进行一个按期释放的整体过程的掌握,首先是进行相关的发放刑满释放的证明书,并且需要同时告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