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权质押利息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利息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利息逐渐成为公司和个人快速融入资金进行股权质押所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出质人把自己所有的股权质押后,用以融入资金,约定一定期限内返还资金,解除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回购利率是浮动的,那股权质押利息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下面由为你详细解答。
  
  一、股权质押利息的定义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利息,就是进行股权质押后,赎回股权所需要支付的利息。
  
  二、股票质押回购的定义进行
  
  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证券公司规定条件的融入方,将自己所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证券做质押,用来融入资金。并且约定在未来的期限内返还资金,解除质押交易。
  
  股票质押回购利率是浮动的,一般在8.0%到8.6%左右,具体主要看标的股票、融资期限以及还款来源等。一般来说,越好的股票,还款来源越多,获得的融资折扣就越高。
  
  三、关于股权质押的相关法律
  
  中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真正确立了中国的质押担保制度的是《民法典》,其中包括关于股权质押的内容。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另外,1997年5月2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予以特别确认。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民法典》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民法典》不一致。因《民法典》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民法典》为准。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未经登记机关登记的则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综上可见,已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质押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应向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四、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利息计算公式及支付方式
  
  利息计算公式如下:应付利息=初始交易金额×N/×R,其中,R为购回利率;N为实际购回天数(按自然日计),实际回购期限不超过28天(含28天)的按28天计算,高于28天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计算和支付方式为按日计提(算头不算尾)、季度结息季度付息。
  
  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第一个交易日为上一季度的利息结息日,次一交易日为利息的支付日;其他应付未付利息于购回日或场外债务了结日随本金一并支付。
  
  般通行做法公允价为 MIN{收盘价,20日均价}--->15元
  
  费用分为:经手费、质押登记费
  
  经手费:100元/笔
  
  质押登记费:500万股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1‰收取,超500万股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1‰收取,起点100元
  
  购回金额=初始成交金额+利息
  
  我们在上文为您详细的介绍了股权质押利息计算的相关知识,股权质押利息购回利率与实际购回天数和初始交易金额息息相关,总的来说股票质押利息就等于初始交易金额乘以实际购回天数与的比值再乘以购回利率,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处理公司变更法人债权债务纠纷协议?
      如何处理公司变更法人债权债务纠纷协议?企业公司变更法人后债权债务到底是由谁来承担呢?我们相信很多人都对此很头疼,情况的不同,承担的对象也不同......


·一、无劳动合同赔偿程序是什么?
      一、无劳动合同赔偿程序是什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劳动者同意并且......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出轨后果有哪些?在离婚财产分配上,照顾无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过错方予以赔偿损失......


·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
      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3月29日由......


·一、中国婚姻什么样才是重婚罪?
      一、中国婚姻什么样才是重婚罪?(1)有配偶者再次结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且周围群众认为他们是夫妻;(3)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


·抢劫罪可判缓刑吗
      有可能。对犯抢劫罪的罪犯而言,实际要适用缓刑的可能性并不大,除非存在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被判刑的时候是低于三年有期徒刑的,除此之外还满......


·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


·民事诉讼上诉诉讼费谁来承担?
      民事诉讼上诉诉讼费谁来承担?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如果......


·军人起诉离婚可以上地方法院么军人离婚案件
      军人起诉离婚可以上地方法院么军人离婚案件,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不同,不能简单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根据《......


·一、因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否会照顾无过错方?
      一、因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否会照顾无过错方?因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会照顾无过错方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


·结婚一个月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有什么?
      结婚一个月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有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