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三证合一后法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三证合一后法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一、三证合一后法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新旧法人身份证信息及U盾、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企业三证合一后还需要去税务局办理以下流程:
  
  
  1、纳税人作废手中全部发票,并保持开票系统联网且数据上传成功;
  
  2、次日,纳税人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查询发票结存数量,确保所有发票结存为零。如无法实现自动验旧,纳税人需到办税服务厅手工验旧;
  
  3、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进行非征期报税;
  
  4、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金税注销窗口注销税控设备;
  
  5、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办理三证合一变更手续;
  
  6、纳税人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岗办理金税档案维护;
  
  7、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金税发行窗口重新发行设备;
  
  8、纳税人持税控设备、购票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售卖窗口申领新发票。
  
  9、银行信息变更,重新签署“税银联网三方协议”
  
  开设银行账户时按规定要登记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要到开户银行申请终止“税银联网三方协议,然后办理税号变更,再重新签署新的“税银联网三方协议”,否则将无法完成扣税操作。纳税人在多个银行开设多个银行账户,请分别办理。切勿因此造成迟缴税款,被加收税务滞纳金。
  
  三证合一后去税务局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
  
  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结构代码进行合并)
  
  1.企业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原件、一份表格(办理机构就有的)
  
  2.需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的需要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需要企业的公章
  
  4.提交到行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5-6个工作日后,可领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国家税务局(国税局):
  
  1.营业执照(原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金税盘
  
  6.发票领购簿
  
  7.法人印章 财务印章(可能会用到)
  
  8.到国税局取号填单子(会用到法人印章等)
  
  以上资料办理税务的三证合一,然后办理
  
  9.到地税局做一个税务登记
  
  三证合一整体的情况:
  
  1.首先,存数据,清盘;
  
  2.然后办理税号更改;
  
  3.最后,老发票进行全部的发票认证;到银行办理税务代扣,最后把回执单送回国税(三方)。
  
  综上所述,对于三证合一的法人变更的文件是需要新旧法人的基本身份证信息的,然后还需要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合一之后还需要到税务局办理发票登记,原来发票全部作废,并且在联网上数据上传成功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先诉抗辩权的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先诉抗辩权的丧失的情形有哪些您对于抗辩权都有了一定的了解,抗辩权的种类很多,不止一种,其中有一种就是先诉抗辩权,抗辩权是法律赋予法律的基本权......


·商标法抢注行为有哪些?
      商标法抢注行为有哪些?注册商标抢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抢注未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


·俗话说开车不喝酒
      俗话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仅是在时时刻刻警惕着我们酒后不要开车,而且酒后驾车还害人害己。无证驾驶就不必多说了,连驾驶证都没考就敢驾车......


·南京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南京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安置房能不能贷款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办理贷款,有房屋产权证是可以贷款的。具体要看不同银行是否愿意接受......


·成都工伤10级赔偿规定是什么?
      成都工伤10级赔偿规定是什么?成都工伤10级赔偿规定是存在着很多方面的项目,赔偿具体的如下所述。(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


·一、无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合同无效吗?
      一、无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合同无效吗?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对方无证驾驶怎么赔偿
      看具体情况。  赔偿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采购......


·私募基金亏损分担的主体有哪些,风险是什么?
      私募基金亏损分担的主体有哪些,风险是什么?一、私募基金亏损分担主体有哪些?私募基金发生亏损,亏损部分由投资者承担,基金是“买者自负”,基金......


·法院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法院裁定书是什么意思1.对于民事而言,裁定书就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在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由此看来裁定是解决诉讼......


·案外人提出的财产保全异议要怎么处理?
      案外人提出的财产保全异议要怎么处理?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为了避免对方将财产进行转移,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查封、扣......


·老人分配家庭财产应该怎么写分割协议
      老人分配家庭财产应该怎么写分割协议?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参加析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