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一方债务能够执行共同财产么

夫妻一方债务能够执行共同财产么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二、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财产通常呈现三种形态:1、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2、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3、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不少人认为,债务既然属于夫妻一方所有,自然就不能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但其实,从实践操作来看,若是经过另一方的同意,那么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当然,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再执行属于债务人一方所有的财产部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份有限公司有何法律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有何法律特征一、股份有限公司有何法律特征(1)股东人数具有广泛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地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任何投资......


·徐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徐州属于江苏省比较出名的一个地级市,而要是在这个地区犯寻衅滋事罪的话,一般也是根据江苏省关于此罪的具体量刑规定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徐......


·一、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标准是什么?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


·如何签订图书出版合同
      图书出版合同的内容应由作品的著作权人与图书出版者协商确定。下列的格式和条款可供参考。图书出版合同甲方:作者姓名乙方:出版者名称双方就作品......


·传染病防疫过程中哪些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传染病防疫过程中哪些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


·一、离婚退还彩礼条件都?
      一、离婚退还彩礼条件都有哪些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


·对方不履行拆迁协议,申请行政复议有用吗?
      一、对方不履行拆迁协议,申请行政复议有用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方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的,申请行政复议成不成功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对行......


·团伙抢劫犯罪判几年,怎么处罚团伙抢劫犯罪
      抢劫罪作为一种暴力犯罪,犯罪嫌疑人一般都不是单独行动,大多数是团伙作案的形式。这种团伙作案危害性也是大于一般的犯罪。因此,我国刑法对犯罪集团......


·渎职侵权犯罪量刑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我国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是有相关的规定的,一旦被发现,只要是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有可能构成严重的犯罪的,渎职侵权指的是国家机关的......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仲裁员是什么?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仲裁员是什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仲裁员是可以参与仲裁活动的职员。从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角度看,仲裁员与法官很相近。......


·关于侵权财产损失赔偿的计算办法是什么?
      在很多民事纠纷中,都涉及到财产侵权,比如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商家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对消费者产生伤害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主张民事赔偿的时候,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