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人死了之后还有名誉权吗?

人死了之后还有名誉权吗?《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应包括保护死者名誉权,这点已为我国司法实践所证实。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又将以往仅就死者名誉权的延伸保护扩大到死者的其他人格要素,包括姓名、肖像、荣誉、隐私以及死者的遗体、遗骨等方面。由此可见,对死者的名誉权乃至姓名、肖像、荣誉、隐私等人格、身份权的保护,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编造谣言甚至肆意传播谣言的媒体及个人,其行为不仅对死者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而且给死者家属的精神造成伤害,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虽然当事人去世了,无法发声维护自己名誉权,但是其家属依然可以要求一切媒体、微博停止造谣及谣言的传播,否则将对其追究法律责任。有关名誉权被侵犯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已经死亡的,肯定可以由亲属进行诉讼解决,一般情况下,亲属应当提供侵犯名誉权的相关证据,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合法的处理,具体情况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的办理。二、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综上所述,名誉权是公民的重要权利,现在法律将保护名誉权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即便人去世,其名誉权也得到保护,他人不得诽谤侮辱,如果死者的名誉权被侵犯,家人作为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公开道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诉讼拆迁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怎么写诉讼状
      行政诉讼拆迁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怎么写诉讼状一、行政诉讼拆迁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怎么写诉讼状?行政诉讼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


·管辖权异议上诉主体是哪个
      管辖权异议上诉主体是哪个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


·离婚财产约定不明怎么办?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双方都在财产分割协议上签字了,那么,这份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应,没有特殊情况很难再更改。如果在离婚......


·租售同权政策是在今年才最新实行的政策规定
      租售同权政策是在今年才最新实行的政策规定,且目前仍处于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城市的时间阶段。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该项政策是指那些在就职地租赁房屋......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更加密切和容易,因此人们的生活也出现了更多的可能性和诱惑因素。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其......


·劳动能力丧失的类型有哪些
      劳动者要是遭受了工伤或者患上了职业病的话,那么此时多半都会造成一定劳动能力的丧失,因此很多时候我们看到作出赔偿的时候其实都有关于这方面的赔偿......


·股权转让的交割方式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的交割方式是怎样的?个人转让股权,也是只是想变现。但是公司转让股权就跟公司经营模式和状况有很大关系,市场瞬息万变,股权转让也就见怪不......


·故意伤害如何获缓刑
      故意伤害如何获缓刑故意伤害构成犯罪后,只要符合以下缓刑条件,就可能判缓刑。缓刑适用条件:(1)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手续是怎样的
      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手续是怎样的一、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手续是怎样的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


·房产证上加名字是不是就是共同财产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
      房产证上加名字是不是就是共同财产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


·租房押金要好多钱 租房押金是多少
      在实际租房的时候,房东为了避免承租人损坏房屋内的设施,一般会与承租人约定一个租房押金,当然法律在这方面没有规定,这都是根据习惯进行的。那通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