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店面房合同租期内房东违约怎么办?

一、店面房合同租期内房东违约怎么办?店面房合同租期内房东违约的话,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也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执行,拿房屋租赁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这时候房东还是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租客可以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房东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租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1、目前一般违约金的数目为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租金,也或者押金的数目,也有支付租金的20%的说法。如果双方在租房合同上明确有规定违约缴纳多少违约金依照合同里面的规定的金额来进行违约金的赔偿。2、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租房违约金额的,双方可以互相协商,并按照约定好的违的违约金缴纳。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3、根据市场价格来决定违约金的多少。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在租房子的时候如果是房东违约,那么房东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如果房东拒绝赔偿的,租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而租房的违约金一般是20%。房东合法拥有的房子可以根据其意愿租出去或者按照合同的内容收回,而既然租出去且合同的时间还没到就在法律上不能违反条款,如果确实违约的话也就让租客有了合法的选择,但大多数房东会同意交付一定的赔偿金额以换取收回店面房屋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虚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虚假离婚的分类
      虚假离婚包括欺诈离婚和通谋离婚,当然这两种情况是有些不一样的,前者是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后者则是为了其他目的而离婚。那么虚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我......


·房屋买卖包括了买和卖的双重过程。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房时就
      房屋买卖包括了买和卖的双重过程。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房时就要时刻保持谨慎,因房屋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一旦发生争议,将会给购房者带来不少的麻烦......


·单位规章制度对职工是否有效
      单位规章制度对职工是否有效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使其知悉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劳动者具有约......


·如果说在名誉侵权案件当中被侵权方突然要求侵权人赔
      如果说在名誉侵权案件当中被侵权方突然要求侵权人赔偿误工费的话,对于当事人的这种主张,肯定就算是局外人也会觉得是有些突兀并且非常不合理的。所以......


·一、无违章的情况下交通事故人伤责任怎么认定?
      一、无违章的情况下交通事故人伤责任怎么认定?行人闯红灯存在重大过错,应负全责。但是由于行人是交通事故中的弱势群体,正常行驶车辆还是要承担部分责......


·车被追尾如何赔偿交通费误工费?
      车被追尾如何赔偿交通费误工费?一、车被追尾如何赔偿交通费误工费?车被追尾的交通费赔偿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根据当事......


·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承担的法律责任
      承担的法律责任1、遗产尚未开始继承时(即被继承人还未死亡),法定继承没有开始,这时“遗产”仍然是被继承人合法财产,法定继承权人无权处分遗产。这......


·我国规定男孩几岁可以结婚
      虽然我国对男女的结婚年龄作出了要求,但这却也是最低的年龄要求,即只要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同时都达到了这个最低的年龄标准,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


·一、在我国协议离婚房产必须得析产公证吗?
      一、在我国协议离婚房产必须得析产公证吗?协议离婚不需要做析产公证,到民政部门打好离婚协议后,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


·交通事故的收入误工证明是怎样的误工证明兹证明 (
      交通事故的收入误工证明是怎样的误工证明兹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系我单位(□正式□合同□临时□其他)员工,担任职务。月收入为人民币(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