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店面合同如房东违约怎么办

店面合同如房东违约怎么办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可以预先或事后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幅度,但这种约定不得显失公平。违约金过高或低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降低或提高,以体现法律公平性的要求。你可以退租,也不必支付下一年的房租,但是你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你在租赁期内,中途擅自退租,你应该按合同总租金适当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为你们之前没有约定违约金,所以你现在可以与房东协商违约金的数额,如果数额过高你可以诉讼要求降低违约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进行房屋租赁前应积极的编写相关的租赁合同,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相关的办理。违约的一方应积极的赔偿另一方的实际损失,相关的受害者应积极的收集相关的证据,才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按照程序进行相应的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要怎么判?
      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


·犯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怎么处罚
      犯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怎么处罚一、犯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怎么处罚?1、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


·夫妻一方的赌债,一般由谁承担
      夫妻一方的赌债,一般由谁承担有的人烂赌,在婚后仍改不了这种恶习。因此就会产生欠债,那么夫妻一方的赌债通常是由谁来承担呢?这究竟被认定为夫妻个人......


·刑事诉讼法审判程序有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法审判程序有哪些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


·汽车划痕险有需要买么?
      划痕险,是我们的车子保险中的一种类型,对于一些新买车的车主,一般对于自己的爱车刮花了车身都是零容忍的,所以很多车主都会为自己的车子买一个划痕......


·为了自己更好的居住条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去大城市买房子,如今
      为了自己更好的居住条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去大城市买房子,如今,济南的房价越来越高,但是依旧免不了人们买房的热潮,所以政府为了限制房子的价格也......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一、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非本人原因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


·商品房面积不符怎么处理
      商品房面积不符怎么处理一、商品房面积不符怎么处理根据合同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当购买的商品房面积与当......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民营企业仍然较多如何避免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民营企业仍然较多如何避免?第一,健全劳动标准体系。要加快制定新的劳动标准,进一步健全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标准体系。同时,......


·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和后果有哪些
      一、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和后果有哪些(一)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


·开庭没认罪应该如何处理?
      开庭没认罪与庭审的正常进行没有任何影响,即使是开庭就认罪的,也还是要按正常庭审程序走,该举证的举证,该质证的质证。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对一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