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两年没同居自动离婚可以吗?

两年没同居自动离婚可以吗?分居两年多,从法律上讲其实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这是你对法律错误的理解。分居两年其实只是具备了一个可以离婚的其中一个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因此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如果你没有离婚再次结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话,可能会构成重婚罪。所以如果要办理离婚的话,当事人一定要走正规法律程序。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可以准许离婚。但这不是自动离婚,法律的这一规定是有前提条件的:1、夫妻感情不和;2、分居满两年。办理离婚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不能私自解决,不然不具有法律效力。可去民政局也可去法院。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同意,就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2)、双方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4)、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5)、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如果你们不能协商一致,你可以分居两年为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如果你提供的证据可以认定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有可能据此判决你们离婚。只有当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生效后,你们才算离婚。在向法院起诉时,依照法律规定你有权利同时请求法院同时处理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关于孩子抚养问题,两周岁之下的孩子,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之上的孩子,看哪方的条件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孩子抚养权就归哪方。十周岁之上的孩子,法院尊重孩子的意见,孩子愿意跟随哪方生活,法院就将抚养权判归哪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所给出的基本思路和步骤是:首先以结婚登记时点为界线,大致划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前者一律属于个人财产,后者暂推定为共同财产;其次,再对婚后财产的性质进行区分,将专属于一方或他人明确专门赠与给一方的财产划为个人财产,剩余部分为共同财产。但《婚姻法》也确定了对于财产归属夫妻约定优先的规则。对于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现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协商解决优先、男女平等(原则上均等分割)、保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一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必须要有合法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没有任何的手续而分开的,只能说明是分居不能说明已经离婚,两年没有同居这也是可以作为诉讼离婚的条件之一,所以,离婚一定要双方好好的协商,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双方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样的人被称为直接抚养权人?
      什么样的人被称为直接抚养权人?直接照料自己生活的人即是直接抚养人。例如父母离异后,直接照料自己生活的父或母,是自己的直接抚养人。虽然另一方也......


·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几年
      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几年一、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几年(一)首先要看是否故意。1、故意驾车撞特定的人,属于故意杀人,最高刑为死刑。2、故意驾车撞不......


·前夫不给抚养费如何起诉?
      我们都知道,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感情不和,从而导致家庭破裂,那么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然而对方不按时给予抚养费的现......


·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是什么?
      要是不幸涉嫌了刑事犯罪,建议此时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辩护。律师可以根据委托帮忙调查取证,最大限度的帮助嫌疑人、被告人维护合法权益。那么法......


·夫妻分居两年怎么判定
      如果夫妻一方以分居满两年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需要证明夫妻实际上已经分居两年了,那么夫妻分居两年怎么判定呢?证明夫妻分居又该提供哪些证据......


·崇左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崇左市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


·一、交通事故无责任人伤要赔钱吗?
      一、交通事故无责任人伤要赔钱吗?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有时候可能会支付一定的补偿。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标准:(一)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


·如何给付分手费,给付方式有哪些
      分手费产生于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过程中,所以,男女之间的不同人身关系自然就有不同的分手费类型。因为分手费种类的不同,那我......


·申诉书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有哪些
      申诉书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有哪些一、申诉书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有哪些(1)法律依据不同。申诉书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


·债权人抢走债务人财物怎么办?
      债权人抢走债务人财物怎么办?一、法律对债权人抢夺债务人财物如何认定?我国《刑法》条文使用的是“占有”一词,就表明在我国刑法上是区分占有与所......


·劳动合同附件范本是什么样的?
      劳动合同附件范本是什么样的劳动合同附件甲方乙方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下称“合同”或“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