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有哪些区别?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的,所以不能购买卖,但是在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是可以买卖的。那么关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呢?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有哪些区别?  1、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  2、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助一般是安置房,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房屋拆迁只能得到货币补偿,而不能得到安置房。  农业户口补偿可以选择产权置换也可以新批宅基地让其自建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非农业户口就只有货币补偿。
  农业户口的人员在集体土地上的合法宅基地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地上附属、附着物以及合法承包的耕地等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都要依法给予补偿或安置,但必须是合法取得。而非农业人口只能获得有产权证房屋的补偿或安置,其他都没有补偿。  二、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包括两类:  ①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②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两种:  ①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②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  三、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在宅基地确权政策出台之前,很多农村地区可能一户就拥有两处以上宅基地,但有些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已经近乎于坍塌状态,宅基地确权政策出台以后,对这种不规范的用地现象,村委会应当依法收回多余的宅基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要承担法律后果是什么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要承担法律后果是什么一、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后果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


·一、醉驾换血成功能够逃脱处罚吗?
      一、醉驾换血成功能够逃脱处罚吗?醉驾换血成功不能逃脱处罚,喝酒之后开车是十分危险的一种行为,在生活中很多人都非常的清楚这一点,但是还是会有人违......


·一、试岗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岗期可以随时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
      一,离婚财产分居后是怎样规定的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既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诉讼分割。对于分居期间的财产,如果夫妻没有作出特殊约定,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


·哪些情况属于自动投案
      犯罪人在犯罪后,如果自动投案的话,则在法院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判决,因此,在社会中,出现了不少自动投案的现象。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哪些情......


·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如何继承?
      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如何继承?土地使用证都是由户主持有并因此而享有特定土地的使用权利,但是当户主去世之后产生的民法典律关系中也会将土地使用权......


·医疗过失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失的具体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过失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具体说来,人民法院在判断医疗事故责任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失时,首先看医疗机构及......


·普通民事诉讼时效为多少
      普通民事诉讼时效为多少年?我国法律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和短期、最长诉讼时效,是为了避免因时间太长,当事人举证困难,导致合法权益不能维护,同时催......


·发明专利权限为多少年
      一般情况下,2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算。二、走优先权程序,21年可以在申请1年以内,提出优先权,那么发明专利的实际有效期限为21年,......


·两孩子无财产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两孩子无财产离婚协议书怎么写?一、两孩子无财产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男方:女方:男、女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号。双方致使夫妻感......


·国家赔偿时效是几年?
      一、国家赔偿时效是几年?  国家赔偿时效规定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