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店面出租号违约要付多少?

一、店面出租号违约要付多少?店面出租违约要付造成的损失,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赔偿金;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赔偿金。各国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地予以裁减。当事人约定对迟延履行的损害赔偿金进行清算的,违约方还应当在支付违约金后清偿债务。二、店面租赁中租客的违约责任是什么?1、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承租方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2、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5%支付出租方滞纳金。3、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应该按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当代社会不仅仅有人租赁房屋来进行日常居住,还有人租赁房屋是用来做生意的,比如说门面房的租赁,但门面房租金一般都比较高,无论是承租人还是出租人想要提前对于合同关系进行解除都需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一般都按照月租金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车辆可以提前进行年检吗?
      车辆可以提前进行年检吗?一、车辆可以提前进行年检吗?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


·抚养费要给多久不用给了
      一、抚养费要给多久不用给了《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土地闲置费的意思是怎样的
      土地闲置费的意思是怎样的土地闲置费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造成土地荒芜......


·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该怎么处理
      有的罪犯因为满足条件因此被监外执行了,但此时他却不安分,又到处惹是生非,然后再犯罪。那一般要是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处理......


·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有何区别
      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有何区别对于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很多人肯定以为他们很是一样的,只是说法不一样而已。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有......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遗产可以吗?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继承遗产。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情形:1、《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


·抵押合同是要是合同吗?内容有哪些
      抵押合同是要是合同吗?内容有哪些一、什么是抵押合体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为了保证债权债务的履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房地产......


·在我国公司股票期权是什么意思
      有很多金融上的名词也都是当事人因为一些具体的原因涉身其中,才能构成人的了解词汇的具体概念和相关的操作流程的。比如说身为公司的骨干技术,公司除......


·怎么更换公司法人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怎么更换公司法人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一、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操作流程:(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二)、工商受理、......


·离婚财产转移如何认定
      离婚财产转移如何认定一般来说,所说的离婚前的财产转移主要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的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2条的......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可判多少年?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可判多少年?《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