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双倍赔偿应以买受人“受到的损失”为基

双倍赔偿应以买受人“受到的损失”为基,商品房交易中的双倍赔偿是可以合法展开的。具体情形包括:1、商品房使用功能缺陷(1)商品房的使用面积明显改变或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2)开发商改变建筑其他平立剖设计(不包括详图设计)致使合同标的有所改变的;(3)各分部工程(包括采暖卫生煤气、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安装等)或因设备材料改变,或因设备材料有问题,或因施工质量问题达不到法定或约定的使用要求或标准的。此三者对于商品房买受方而言,不一定都意味着使用功能的缺陷,但考虑到买受方的个人偏好,则有必要推定为缺陷。如果开发商在此缺陷出现时或应该预计缺陷出现时未通知买受方有解约或退房的权利,而买受方仍在按约如期付款或在按开发商的要求付款,则可认定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此时双倍赔偿的计算基础应立足于买受方已付不该付的房价款。2、质量缺陷有了上述商品房使用功能缺陷的讨论,此处的质量缺陷仅包括两方面:(1)商品房质量不合格但以合格产品出售的,(2)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但以优良产品出售的。对于前者,开发商应以买受方已付房款作为计算基数进行双倍赔偿。对于后者,一般而言,合格与优良在工程造价上的差距是难以准确计算的,因此,要精确地确定买受方的损失也是困难的,但双方可以约定损失而进行双倍赔偿。另外,虽然由买受方(委托有关机构)举证证明工程质量等级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有困难(开发商可能在隐蔽工程上做假),但至少,在房屋结构未出现明显问题时,有关委托机构还是可以通过审核质量保证资料是否齐全以及重新评定观感质量来作出否定证明。3、权利瑕疵(1)开发商因证件不全或因其他可以预见的原因(比如划拨的土地未缴足土地出让金)致使自己不能办理大产权证而影响商品房过户的;(2)开发商有其他欺诈行为4、公建设施问题开发商进行小区开发时,就涉及公建设施问题。对于外销房而言,公建设施实质上为房地产购买人全体所有。如果开发商在公建设施上未达到设计或合同的要求,房地产购买人必然遭到损失。此时房地产购买人全体应有权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向开发商作出双倍赔偿的要求,其计算基数可以是开发商未完成部分的造价(买受方应已付该造价,未付时为单倍赔偿),也可以是物业管理委员对公建设施进行修复至合同要求而发生的费用。应该说明的是,以上几方面在具体的个案中可能会有所重复,比如,质量缺陷就可能包括某些使用功能缺陷。在具体计算双倍赔偿的基数时,应作技术鉴别,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在任何情况下,开发商累计赔偿的总额均不宜超过房价款的二倍。要知道,双倍赔偿一般是基于购买的标的物存在问题时,那么购买者可以要求出卖方作出双倍的赔偿。但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由于房屋的面积、质量、权利、公建设施等等都会造成商品房存在问题,也是在这些方面若商品房出现了问题的话,那么购房者也是可以要求出卖方支付双倍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离婚法律能冻结双方财产吗?
      一、没离婚法律能冻结双方财产吗?如果当事人担心财产被对方转移,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执行个体户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执行个体户吗?个体户您可能会多多少少听说过,同时您比较常见的应该是公司,在我的现实生活中公司法对于这个问题做出了一......


·电动车撞到小轿车咋赔偿?
      电动车撞到小轿车咋赔偿?需要根据实际的责任进行赔偿,不是说汽车就一定要赔偿电瓶车。汽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


·加工贸易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加工贸易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加工贸易在日常中经常遇到,加工厂商一般都是承包来进行处理,在承包的时候需要签订一定的合同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是什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劳......


·余杭区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
      余杭区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


·上海市社保补缴申办条件:
      上海市社保补缴申办条件:1、参保人员未满60周岁时,可以补缴未缴年度的养老保险费。2、新农保、城居保政策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不足......


·侵占罪有哪些法律特征2023
      侵占罪有哪些法律特征1、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职务侵占100万判多长时间
      职务侵占100万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刚好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


·构成拐卖儿童会判死刑么
      构成拐卖儿童会判死刑么一、构成拐卖儿童会判死刑么不一定,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会处死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


·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区别
      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区别当事人双方如果签订合同,就必须要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条约。我国法律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当事人可以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