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绑架罪死刑的情形都有什么

绑架罪死刑的情形都有什么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绑架人的绑架行为与被绑架人的死亡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行为人对该死亡主观上至少有过失的罪过,如果被绑架人的死亡与绑架行为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该死亡对于行为人而言是意外事件。如,被害人自己吸烟引起火灾被烧死,不能要求绑架分子对该结果负刑事责任;再如,被绑架人的亲属因精神受到打击而自杀死亡的,也不包括在绑架“致人死亡”内。2、杀害被绑架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绑架过程中故意杀死被害人的情形:该杀害行为本质上属于故意杀人行为,但在这里,没有单独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而是被主要行为——绑架行为所包含,作为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不实行数罪并罚,理论上将这种现象称之为包容犯。既然故意杀人行为被绑架罪所包容,而不单独定罪,那么故意伤害被绑架人的行为显然也是可以被绑架罪所包容,而不单独定罪的。3、绑架犯罪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39条明确规定“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即可谓绝对的法定刑主义,也是我国刑事立法中很罕见的立法例。可以这么说,在绑架犯罪中,只要在客观上出现了被绑架人死亡的后果,主观上行为人对该死亡有故意或者有过失(过失情形表明绑架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对行为人的定性就直接以绑罪论处,量刑就判处死刑。立法的目的就是威慑这类犯罪。当然如果行为人有自首、立功,或者是不满18周岁的人或者怀孕妇女等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或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是不能判处死刑的,因为分则的具体规定还要受到刑法总则原则的制约。二、绑架罪的既遂与未遂实践中,有的人认为只要绑架行为实施完成,即构成犯罪既遂;也有人认为应当以是否实际取得财物利益或其他非法利益为判断既遂行为的标准。本文认为,应当以绑架行为是否已实际控制人质,并将其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为标准,如果行为只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并未对人质的人身实际控制,不构成既遂。虽然说对绑架罪的犯罪主体在年龄上的要求还是已满16周岁,但如果介于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仅是参加了绑架的行为,同时还参与杀害、伤害被绑架人,实施了《刑法》第17第二款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那么此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随着社会以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文化传播与复制的途径及工具也在不断的改造,著作权侵权的违法行为也随之变的形式多样。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签定合同还是签订合同?
      签定合同还是签订合同?签定合同和签订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您会觉得这两个词语是表达同一种意思,就好比定金和订金,您也会有相同的想法。但是在法律这......


·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的区别有哪些
      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的区别有哪些?对于异地结算的企业,可以通过汇票的形式结清货款,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企业收到汇票后既可以持有到期,也可以背书......


·合同的见证人都有哪些责任
      合同的见证人都有哪些责任合同见证人只是证明确实有签订合同,但是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只有担保人才可以要求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是自然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是自然遗产?根据法律规定自然遗产是指当事人个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


·对于个些想要买房的人群来说,有利于自己的政策一定是好事,不但
      对于个些想要买房的人群来说,有利于自己的政策一定是好事,不但可以为自己省一大笔钱,而且也减轻了自己的压力。为了享受优惠政策,很多人满足购买首......


·解除合同通知对方拒收怎么办?
      解除合同通知对方拒收怎么办?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判断行为的效果。比如被通知一方是否知道通知内容等有待于发出通知的一方去证明。如果发出通知的一方不能......


·工伤鉴定的钱是谁出钱?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特别注意自身的安全问题,用人单位也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但是意外事故难免会发生,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经常在工作中受伤......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算诈骗吗?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算诈骗吗?诈骗后一直在还钱不算诈骗。诈骗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时间多久
      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时间多久一、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时间多久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一般是在车辆修理完毕后,根据车辆的修复情况来进行鉴......


·交通事故处理一般需要10-15个工作日
      交通事故处理一般需要10-15个工作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