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随着社会以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文化传播与复制的途径及工具也在不断的改造,著作权侵权的违法行为也随之变的形式多样。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当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发生时,处理案件有关情况又是怎么样呢?下面就其中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这一问题进行回答。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1.著作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2.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3.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4.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每一个著作权人所拥有的著作权利权都应受到保护,但是因为受一些利益的趋使,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也随之增多。为了更好地保护每一个著作权人的权益,在“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这一问题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使案件能够得到较好的解决。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意思是: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


·工伤休假期间待遇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工伤休假期间待遇标准对于工伤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的问题,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


·如何确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如何确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关于作品有职务作品、委托作品,还有一种是合作作品。合作作品顾名思义就是指多人一起通力合作创造出来的作品,那么对于......


·合同违约金举证责任是原告吗
      合同违约金举证责任是原告吗?合同违约金的举证责任不是原告,一般情况下是被告,按照一般的民事诉讼举证规则“谁主张,谁举证”,似乎应当由被告举证证......


·债务人欠钱不还被骂了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被骂了怎么办一、债务人欠钱不还被骂了怎么办?债务人欠钱不还应该收集证据按照以下流程向法院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


·什么是超范围司法鉴定?
      一、什么是超范围司法鉴定?在目前的民商事诉讼中,司法鉴定结论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依据。法官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经常需要依靠在某一领域具有专门知识......


·不履行附随义务的起诉可以吗?
      不履行附随义务的起诉可以吗?不履行附随义务的起诉可以,但此时也会侵害原告的财产权益。在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时,对合同附随义务既然进行了规定,就应当......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权转让要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权转让要多久?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权转让要1~3个月的时间,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首先需要当事人来自己提出申请,必须也要提交相关的转让......


·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大概要判几年?
      涉嫌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量刑标准为: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在侵犯财产权案件的国家赔偿中有哪些审理程序?
      国家赔偿案件,对于不同的类型的赔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不论是对于侵犯财产类的案件还是其他类型,我们一般都是需要经过一定的审理的。那么,在......


·侵害肖像权的后果都有哪些
      提到侵害肖像权的后果,其实也就是指侵害他人肖像权之后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当然这样的后果肯定是对行为人不利的。而具体确定后果的时候,一方面是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