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女方出轨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女方出轨财产分割如何进行?女方出轨财产分割会对女方进行少分一点财产,对于因一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通常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对无过错方会适当多分财产,如果能证明一方与第三者有同居行为,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根据《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离婚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应通知债权人到庭。共同债务理应在离婚时由共同财产偿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判决先分割共同财产再在离婚后分别偿还共同债务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确偿还的先后和办法,并规定只有在共同财产不足清偿,个人所有财产也不足以清偿应偿份额时,或者是双方有重大争议时,才应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个人财产应优先偿还共同债务是离婚时债务清偿的一项原则,也有必要规定在法条中。另外,由于共同债务的清偿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审理这方面的问题时自应通知债权人到庭,以避免造成新的纠纷。这也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导致离婚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总体来说判断起来必须是双方确实已经没有了感情不能够继续的生活在一起,有些情况之下就是因为女方出轨,此时在分割财产方面也会考虑到这样的一种过错因素,对此进行一定的少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第二套房子首付多少
      贷款买房,是受到很多买房的人所喜爱的一种买房的方式,我们在进行贷款的时候,要知道,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政策是不一样的。那么,第二套房子首付多少呢......


·去英国留学条件有哪些?
      去英国留学条件有哪些?1.文凭复印件2.大学或高中已有的成绩单(要求英文件并盖有学校教务处或大学公章)3.英文成绩单复印件(含IELTS/TOEFL/GMAT/GRE/CE......


·广州走私罪律师辩护需要多少钱?
      广州走私罪律师辩护需要多少钱?费用可能几万至几十万不等,要根据案情难易、耗费时间、律师名气等决定对一般的走私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劳动合同是否必须明确薪酬工资?
      劳动合同是否必须明确薪酬工资?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工资数额,发放方式等。如果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


·出了车祸保险陪不陪误工费?
      出了车祸保险陪不陪误工费?出了车祸的情况下,保险是可以赔偿误工费的,但如果是驾驶人员违法驾驶造成的车祸,保险公司可以不予理赔。患者有固定收入的......


·手写遗嘱的法律效力条件是怎样的
      手写遗嘱的法律效力条件是怎样的1、遗嘱内容要明确具体;2、遗嘱只能处分被继承人死亡时合法遗留的个人财产;3、手写遗嘱在书写时要求被继承人具有完全民......


·保定莲池区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
      保定莲池区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一、保定莲池区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


·债权人5年不行使撤销权有什么后果?
      债权人5年不行使撤销权有什么后果?撤销权是民法中的一个概念,属于债权的权利。一般地,债权人拥有撤销权,为的就是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了给付行为,而......


·强迫交易罪要件包括了哪些
      强迫交易罪要件包括了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


·具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具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一、具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行使撤销权应当符合哪些条件?1、股东的法定权利受到侵害。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


·单位犯罪从轻处罚的情况是什么?
      很多经济类犯罪中,都有单位犯罪的影子,比如集资诈骗、非法制造票据、行贿犯罪等。对于单位犯罪,我国普遍采取双罚制,对单位判处一定罚金,并追究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