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驾驶员开车玩手机处罚吗?

驾驶员开车玩手机处罚吗?
  
  一、驾驶员开车玩手机处罚吗?
  
  开车打电话,被处罚记2分,罚款2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二、骑车被撞赔偿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赔偿的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速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悖凭据支付。
  
  另外,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的,折价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玩手机开进行开车的一般就是属于违反了交通法,只要一旦被抓到,必定就要接受处罚,还要罚款,这样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所以,作为一个合格的驾驶员在开车的时候就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这样才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涉外婚姻管辖的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涉外婚姻管辖的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随着社会离婚率的提高,婚姻生活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相信很多朋友对于国内婚姻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有一定了......


·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特征是什么?
      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特征是什么?构成特征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


·人体损伤程度分级骨折算几级?
      人体损伤程度分级骨折算几级?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人体损伤程度分级骨折算几级?骨折治疗后,没有产生后遗病症情况,一般为十级工伤。工伤......


·一、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合理?
      一、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合理?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


·刑事诉讼法中期间期日的区别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有期间和期日两种说法,很多人都对这两个词语的概念模糊。所谓期间,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诉讼的参与人在关于刑事诉讼方......


·协议离婚的时间大概要多久
      如今不管是办什么事情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并且也有具体的手续,既然涉及到手续的办理,那自然就是要花费一定时间了。如果夫妻协议离婚的话......


·服刑期间犯新罪该如何处理?
      服刑期间犯新罪该如何处理?一、服刑期间犯新罪该如何处理?对新的犯罪进行判刑,然后将之前剩余的刑期与新罪被判处的刑期加在一起,按照数罪并罚......


·故意伤害罪轻伤如何处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要想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的话,则要求必须要造成了对方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然而,实践中,不同的伤害程度下对行为人的......


·一方婚前赠与离婚时可以要回吗
      很多男女在恋爱阶段都有互赠礼物或财物的情况,但这并不属于法律上面认定的彩礼。不过实践中,他们结婚之后又离婚的,可能其中一方就想要要回婚前赠与......


·行政诉讼判决书格式规范 ?行政诉讼判决书格式规范 判决
      行政诉讼判决书格式规范?行政诉讼判决书格式规范判决书(××××)×行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上......


·撤销诉前财产保全由谁做裁定
      撤销诉前财产保全由谁做裁定?撤销诉前财产保全由做出财产保全决定的法院裁定,法院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解封,只有以下的情况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