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固定总价合同的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固定总价合同的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二、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范围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5)合同条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合同条件完备,期限短(1年以内)。综合上面所说的,固定总价合同如果发生了纠纷,在双方协商好的情况下是可以走诉讼的程序,但起诉也是必须要按流程来进行走,而且还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只有合理、合法才能得到受理,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
      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未取得土地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无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一个星期只休息一天是否违法
      当您在找工作的时候,您可能会发现,有些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周六也上班,也就是员工一个星期只休息一天。那么,在法律上,用人单位要求员工一个星期只......


·追加标的额增加多少诉讼费用?
      追加标的额增加多少诉讼费用?追加标的额增加两万元左右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


·童工与未成年工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针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企业雇佣童工现象,国家制定了专门的童工处罚规定。不过,在实际生活中还是会发生一些其他的情......


·入职不到一个月被公司辞退工资怎么计算?
      入职不到一个月被公司辞退工资怎么计算?在单位工作,由于员工自身的原因或者是单位的原因,员工被辞退的现象十分常见,按照法律规定,员工被辞退是可......


·变更户主需要什么条件2023
      变更户主需要什么条件2023一、变更户主需要什么条件1.如果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


·开发商交房不符合约定怎么办
      开发商交房不符合约定怎么办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规定通常有面积数量不符合,质量不符合房型不符合等,对于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


·行政复议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复议包括哪些内容?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


·书写离婚协议书有什么要求
      就离婚方式而已,我国虽然规定了两种,但现实中多数夫妻离婚还是会选择通过协议方式进行,此时就需要当事人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然后实际签订离婚协......


·商标权人的禁止权是怎样的
      商标权人的禁止权是怎样的在商标权人能够享有的权利当中,主要包括了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等,而这其中的禁止权主要是指什么......


·土地确权是维持长久的政策 这些特殊农民将长久失去土地?
      土地确权是项维持长久的政策,目前已经进入土地确权的收尾阶段,也是关键时期。不少省份已经向国务院提交《农村土地确权实况报告》,土地确权在全国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