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的情况有几种房屋承租人有下

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的情况有几种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可以收回的。二、出租人的义务有哪些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按约定或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3、物的瑕疵担保。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出租人将房屋租赁给他人使用,仅仅是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但此时要注意,承租人并未拥有承租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是不能将所承租的房屋转让给他人,这属于无权处分,出租人可以追究承租人的法律责任。当然,也需要格外注意,在一些情况下作为房屋出租人,也是可以要求收回租赁的房屋,而由此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害的,也不用承担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跨国并购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跨国并购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一、跨国并购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资源风险。在水泥生产中,煤炭成本占有较重份额,重视燃料的供应,降低燃料价格波动对......


·刑事诉讼法期间年规定有哪些?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一般都是民事案件,对于受害者的伤害损失不是很大,但是如果是刑事案件就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并且对于社会的影响......


·朝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朝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


·职务发明创造及其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职务发明创造及其认定的条件有哪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条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


·哪些属于逃税罪构成要件
      属于逃税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


·公司注册变更协议书范本
      公司注册变更协议书范本众所周知,公司注册变更是需要登记或者签订协议书的。公司注册变更,包括注册资本的变更,注册股东的变更,还有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聘请律师的作用有哪些?
      公司聘请律师的作用有哪些?公司聘请律师的作用有:一、对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的健全。一个企业要合理的运作,正常地发展,就要有一系列的健全的运......


·解除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的权利很难得到确切的保障。一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不能随意解除......


·计时工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计时工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


·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法官判决夫妻离婚最重要的依据就是能够认定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否则的话就不能判决夫妻离婚。因此,实践中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是很重要的,那到底......


·人死了征地补偿款有吗?
      人死了征地补偿款有吗?一、人死了征地补偿款有吗?已经死亡的人,不能享受土地赔偿款,其土地已由家属继承了,土地赔偿也归家属了。二、征地补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