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男方出轨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男方出轨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
  
  男方出轨婚姻法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按照男方少分的原则来进行的,《新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二、其他法条规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当代社会离婚的话,是需要对于夫妻当中所共有的一些财产问题来做出非常明确的约定的,否则的话关系方面不能划分清楚,那么婚姻关系也就不能够解除,而男方出轨的这一现象会必然的导致在财产分割方面受到重大的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前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2、......


·土地使用权的租赁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的租赁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


·海关关押期限一般有什么规定?
      海关关押期限一般有什么规定?对于被拘留人,海关缉私部门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拘留后,除按规定可以......


·签劳动合同需盖什么章?
      签劳动合同需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


·银行并购贷款比例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银行并购贷款比例的相关内容是什么法律对于并购贷款的比例暂时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2008年12月25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与工行上海分行、上海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自然人犯非法吸收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配合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经过事故处理组进行现场勘测并依据法律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事故责任方对责任认定的结果签字表示认可,但是在后期的赔偿中出现......


·感情诈骗多少钱立案,相关规定又是怎样?
      诈骗,就是用欺瞒的手法来骗取受害者钱财。现在的人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诈骗犯的手段也随着提高,网络诈骗,电话诈骗,最令人痛恨的还要数感情诈骗。感......


·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的原因是什么
      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的原因是什么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一定是签订合同的一方出现了什么问题,导致合同双方没有按照合同中所说的那样各自履......


·工伤认定期过了怎么办?
      劳动纠纷在当今时代屡见不鲜,特别是因工伤理赔问题所致的劳动纠纷。为了能更公平公正的处理这类纠纷矛盾,劳动仲裁机构在案件受理后就会要求对劳动者......


·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
      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要约的成立应当满足以下六个条件: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