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涉嫌抢劫是进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涉嫌抢劫是进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一、涉嫌抢劫是进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涉嫌抢劫是进看守所的,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抢劫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下都是被关押在看守所的,前期关押在看守所的这些时间到后面都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不过,就算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知道看守所的具体位置,家属再怎么着急也没有权力直接到看守所去探望犯罪嫌疑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A1驾照年审过期怎么办?
      A1驾照年审过期怎么办?一、A1驾照年审过期怎么办?一般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


·甲方将坐落在房屋
      甲方将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积,(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二、租期从起至止。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季)初天......


·没领结婚证算不算事实婚姻这不是事实婚姻了
      没领结婚证算不算事实婚姻这不是事实婚姻了,这个必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同时双方满足了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可以。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申请管辖权转移要多久?
      申请管辖权转移要多久?申请管辖权转移没有规定申请时间,而是结合到人民法院的办事效率。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


·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区别有哪些
      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区别有哪些一、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区别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


·我国法律中有这样一种规定
      我国法律中有这样一种规定,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若安排了补休则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那实践中,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休假时间加班的,是否一律都可......


·一、房屋买卖合同买房毁约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合同买房毁约怎么办?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想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


·商业车险能按月买吗
      商业车险能按月买吗怎么买商业车险?现在有车一族越来越多,为爱车购买适合的保险,也成为购车者需要考虑的问题。但是有很多的车主虽然买了车,对于......


·购销合同成立生效要件是什么?
      购销合同成立生效要件是什么?一、购销合同成立生效要件是什么?1、合同承载着双方意思自治的内容,约定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的限制规定,......


·商标被起诉侵权的后果有哪些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5)如果采取......


·民法总则债权诉讼时效较之前有哪些
      民法总则债权诉讼时效较之前有哪些变化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债权诉讼时效较之前有哪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