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退回后补充侦查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完成

一、退回后补充侦查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完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八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向侦查部门提出补充侦查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必要时也可以自行侦查,可以要求侦查部门予以协助。二、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退回补充侦查也充分体现了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职责,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这种相互监督的状态,可以进一步的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因为补充侦查可能是发现了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或者证据上的重大问题,刑事案件的侦查就是应该做到任何环节都没有问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诉书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有哪些
      申诉书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有哪些一、申诉书与再审申请书的区别有哪些(1)法律依据不同。申诉书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


·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涉及到每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劳动合同的终止需要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双方均不可以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下面我......


·小学生就读监护人是指谁?
      小学生就读监护人是指谁?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


·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每个公民都是有自己的姓名的,而对姓名的使用、更改等等,就会形成相应的姓名权。如今,经常出现冒用、伪造他人姓名的情况......


·获得土地使用权包括什么方式
      获得土地使用权包括什么方式土地资源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虽然说我们您不能够直接拥有土地,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式获取土地的使用权。......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是什么提起公诉,作为起诉的一种类型,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对应当追究刑事......


·劝犯罪分子投案算立功吗
      劝犯罪分子投案算立功吗劝人自首,应当认定为立功。首先,规劝他人投案的结果是让犯罪嫌疑人或同案犯主动投案,这不仅大大节约了司法的诉讼资源,减少......


·环卫工提前上班属不属于工伤?
      环卫工提前上班属不属于工伤?一、环卫工提前上班属不属于工伤?提前上班不可以算工伤的,但加班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


·授予外观专利权的条件都有哪些
      授予外观专利权的条件都有哪些《专利法》所规定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美观性和合法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申请日以......


·公务员加班费计算方法
      公务员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加......


·银行交违章罚款怎么交 一、银行交违章罚款怎么交?
      银行交违章罚款怎么交一、银行交违章罚款怎么交?当我们收到违章罚款时,在罚款单上标有指定的银行,我们首先要到罚款单上指定的银行再进行以下步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